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山东墨龙: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31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
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询问和查验,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
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编
制,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内部控制各项
制度的规定进行,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
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我们同意披露《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309,267.90 元。因公
司 2019 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 2019 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
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公司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制定的2019年度薪酬方案执行,
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职。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0元。截至2019年12月31
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70,000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01%。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3、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并能够严格控制对外
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提供担保事项,也没有明显迹象表
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相关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且被担
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且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关于公司使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唐庆斌                    宋执旺                   蔡忠杰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