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隆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公 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 会采取 现场投 票和网 络投票 相结合 的
方 式召开 。现 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 下午 2:30 在公司 三楼会 议室召 开,
网 络投票 时间 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 过深圳 证券交 易所交 易系统
进 行网络 投票的 具体时 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 ~ 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 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 二)会 议由公 司第六 届董事 会召集, 董事长 林平 涛先生 主持,公 司
董 事、监事 及高级 管理人 员出 席或列 席了会 议,广东 信达律 师事务 所见证
律 师出席 会议进 行现场 见证, 并出具 了法律 意见 书。
( 三)参加 本次股 东大会 的股 东及股 东代理 人共 计 7 人,代 表有表 决
权 的股份 数 295,930,496 股,占 公司有 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31.6291%。其 中,
现 场出席 股东大 会的股 东及股 东代理 人共 计 3 人 ,代 表有表 决权的 股份数
295,587,596 股, 占公司 有表 决权股 份总数 的 31.5925%;通 过网络 投票的
股 东 4 人, 代表有 表决权 的股 份数 342,900 股 ,占公 司有表 决权股 份总数
的 0.0366%。
( 四)本次 会议的 召开程 序及表 决方 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 》
的 有关规 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以 现 场 记 名 投 票 和 网 络 投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审议 通 过 了
以 下议案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916,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4%。反对票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916,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4%。反对票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916,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4%。反对票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916,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4%。反对票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3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630%。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916,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4%。反对票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916,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4%。反对票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3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630%。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简增律师、杨尚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 东佳隆 食品股 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 东佳隆 食品股 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 佳隆 食品股 份有 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