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佳隆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9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仔细核查,现就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经
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
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等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
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
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
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我们
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始终注重内控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
完善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形成了全面、审慎、有效和独立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
效作用。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符合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专业素
养和教育背景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
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选举陈昭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则强                                林剑汶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