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隆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9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度,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所
赋予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
会,并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及时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结合自身的专业与经验,
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
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会议决议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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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会议决议刊登在 2022 年 8 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会议决议刊登在 2022 年 10 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 1 次,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 3
次,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进行严格的监督
检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监事会成员在公
司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
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具
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
利。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规范,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并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
的工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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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部门能够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保证公司
会计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未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无相关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
产置换等情况,也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2022 年度,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继续落实和完
善内控规范工作方案,陆续组织实施了公司内控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2022 年
度内控评价工作,确保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监事会认为:公司
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
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
得到较好的执行,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对董事
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
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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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法》和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
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杜绝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平,公司已经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的
内幕信息流转、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
均严格遵守该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到内幕信息在披露前各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
实、完整登记,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报告期
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九)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利
益和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
依法行使监督权,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内控体
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从而不断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
合规与资产安全。与此同时,监事会各成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职能,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沟通,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密切关
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
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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