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2019-02-20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9-1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召
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债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即于 2019 年 3 月 8 日期满。
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6 号)(以下简称“批复”),后续尚需完成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及登记工作。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即将到期,
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债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债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后分别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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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期限外,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及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其他授权事项和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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