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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化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尼勒克股权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9-26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尼勒克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1日,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本公
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凯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达公司”)与新疆
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签订《尼勒克县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决定以2,683万元人民币转让凯达公司持有的尼勒克县雪峰民
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勒克公司”)34%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凯达
公司将不再持有尼勒克公司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尼勒克股权的议案》,同意以2,683
万元人民币转让参股公司尼勒克公司34%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286626765
    注册资本:65,870万元
    法定代表人:康健
    经营范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地爆器材回收利用。化工生产设备制造,仪器
仪表、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销售,停车场;房屋租赁;装卸;劳务管理;货物与技术的进
出口。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雪峰科技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264,243万元、负
债总额124,1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4,133万元、营业总收入127,344万元、
利润总额8,2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6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雪峰科技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65,678万元、
负债总额117,3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7,917万元、营业总收入142,718万
元、利润总额11,8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5万元。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凯达公司所持尼勒克公司34%的股权。
    公司名称:尼勒克县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城东三公里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28230711406U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明江
    经营范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仓储、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农机、汽车
配件的销售,炸药生产线研发和技术服务,民爆产品出入库信息采集技术服务,普通货物装
卸,车辆、房屋、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股权结构:凯达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雪峰科技持有其66%的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尼勒克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9,863万元、负
债总额890万元、净资产8,973万元、营业总收入7,312万元、利润总额1,630万元、净利润1,420
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尼勒克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703万元、
负债总额812万元、净资产7,891万元、营业总收入3,684万元、利润总额-46万元、净利润-41
万元。
    公司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
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不存在为尼勒克公司担保及委托理财的
情况,尼勒克公司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雅化集团控股子公司凯达公司合法持有的尼勒克公司34%股权。
    2、股权转让对价及借款支付
    以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由北京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全面审计
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中天运【2018】普字第90076号),尼勒克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
资产为人民币7,891.17万元。
    各方同意,标的股权转让价格按标的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价值的1:1对价,则凯达化
工所持34%股权对应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83万元。
    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凯达公司签署
工商变更所需法律文件后,雪峰科技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依法各自承担。审计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至股
权交割日之间的尼勒克公司损益由雪峰科技享有并承担。
    3、资产交割
    各方应该积极配合并完成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雪峰科技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各方同意,标的股权自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雪峰科技即成为标的股权的合法所
有者,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凯达公司则不再享有与标的股权有
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任何义务或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各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股权的交割和工业炸药许可产能变更登记相关的手续,各方将
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4、税收及费用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应各自承担其就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
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需向税务主管机关支付的税金、收费及支出。因签订和
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代付、
代扣以及代缴义务。
    5、避免同业竞争
    自完成标的股权交割起3年内,雅化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不得在新疆伊犁州
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尼勒克公司现时正在从事的民爆业务项目。
    6、违约责任及补救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
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
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造成的全
部损失。
    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政府部门未能批准或核准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
因,导致标的股权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和/或过户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守约方应书面通知对方予以改正或作出补救措施,并
给予违约方1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届满违约方仍未适当履行本协议或未以守约
方满意的方式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则本协议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通知之
日终止。
    雪峰科技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壹仟元/日项的标准(若存在多项违约情形
的,按此标准累加计算)向凯达公司分别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迟延期达到三十日的,凯
达公司有权向雪峰科技主张本协议总金额30%的违约金。
    7、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方式迅速解
决。若协商未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各自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以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确定。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参股公司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效率,使公司能
集中资源发展优质核心业务,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尼勒克
公司股权,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利润都不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尼勒克县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中天运【2018】普字第90076号)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