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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化集团: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2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

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

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

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或事件。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和重要性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了纳入评价范围的主

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

属全资分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88 家(其中第一层次合并主体 19 家),纳入

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公司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与防范、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

沟通、内部监督与检查等要素,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的评价原则,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效率、效果进行评价,内容涵盖公司及子公

司在民用爆破器材以及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运输、服务等主

要业务及日常生产经营的主要方面。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安全风险、质量控制风险、投资风

险、对外担保风险、现金流风险、产品价格风险、采购风险、信息系统控

制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

   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得到了较充分、有效的执行,有效地控

制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组织

       2018年,公司认真落实和执行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建设,同时还大力加强内部控制组织建设及对各级员工的培训力

度,保障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监察部具体负责实施,

日常通过执行例行审计、专项审计或专项调查等,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

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内控工作质量的持续改善和提高。在审

计或调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改进和

优化;针对评价工作的开展,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并通过组织各

职能部门及各区域主体公司参与评价,围绕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

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

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

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方面,按以下两种形式开展了评价工

作:
    1、公司总部以职能部门为主,按职能归口负责的原则,从总部、区域

主体公司以及其管理的下属公司等进行了自上而下的评价。

    2、以各区域责任主体公司为主,对本公司及其管理公司所涉及的主要

业务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

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错报

(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缺陷重要程度                          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1.错报≥利润总额的 8%;
      重大
                 2.错报≥资产总额的 3%;
                 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5%;
                 财务报告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1.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8%;
      重要
                 2.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3%;
                 3.经营收入总额的 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5%;
                 财务报告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1.错报﹤利润总额的 3%;
      一般
                 2.错报﹤资产总额的 1%;
                 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3%;

   (2)定性标准:

   A、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

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

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

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B、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

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

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如: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

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除以上重大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以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金额为基准,确定公司缺陷

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缺陷认定等级。

 缺陷重要程度                           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公司财产或经营目标受损,其损失金额与上年度
     重大
                经审计的净资产相比在如下区间:损失≥净资产 3%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公司财产或经营目标受损,其损失金额与上年度
     重要
                经审计的净资产相比在如下区间:净资产 1%≤损失<净资产 3%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公司财产或经营目标受损,其损失金额与上年度
     一般
                经审计的净资产相比在如下区间:损失<净资产 1%
   (2)定性标准: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

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A、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如:缺乏民主决

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中

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

系失效;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B、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

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如:民主决

策程序不够完善;决策程序导致出现较大失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

重;媒体频繁出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C、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即:重大和重要缺陷以外

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保护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保证了会计资料

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性。尽管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子

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不断增加,同业并购、海外并购、跨行业经营

等新增业务给公司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公司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内部实际运营情况,持续加强对内

控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研究和建设,进一步加大人员的培训力度,以制度体

系建设为基础,利用信息化手段固化审批流程,减少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

工作的不良影响。同时,通过增强管控效力和加强审计检查,最大限度地

降低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不断改进、充实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

工作,使内控检查各项监督方法、评价标准更加科学,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公

司对风险的管控能力和防范能力,降低企业的管理和经营风险,保障公司

运营的顺畅,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戎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