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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化集团: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干胜道)2022-04-2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化建

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

会议相关材料,并就相关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在审议议案时,

能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1 年 6 月,本人任期届满,任期内亲自参与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

况。对所出席的 5 次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本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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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21 年任期内,我对出席的历次董事会议案表示赞同,同时对董事会审议

的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高管薪酬标准、聘请中介机构等重大事项等发

表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和《关于收购长春吉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

案》,并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4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管薪酬、内控自我评价

报告等 15 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6 月 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并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我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均做到预先审查、认

真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问询,保证了每项决议的正确、合

法、有效。

    本年度任期内,我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间

到公司现场考察,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情况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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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情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保证我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

件,对我要求进行说明的事项能够及时解释,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年度任期内,我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

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

公司重大事项,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充分发挥工作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任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及所任

职的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情况汇报,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地

发表意见与观点,基于独立、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

影响。

    3、尽职做好定期报告披露监督工作

    本人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度一季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通过不断加深

对公司业务的了解,更好的为公司出谋划策。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召集其他委员召开会议,为董

事会决策提出了重要的参考意见。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就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和审计过程中

反应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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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为了加强个人的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做好保护投资者利益

的各项工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我作为独立董事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

会会议,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也未单独提议聘请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21 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汇报,在任期内本人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基于独立原则对董事

会审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干胜道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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