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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化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充分调查,基于独立判断,我

们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公司 5%以上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金往来,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同时通过

对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问询,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存在非经营资金往来的情形,

资金往来均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向公司借款。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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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 3,590 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

为 1,934.16 万元。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

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侯水平、郑家驹、罗华伟

                                                   2022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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