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1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关于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并签署终止协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国际”)终止与加拿
大超锂公司的股权认购及矿业权投资事项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外部环
境等考虑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决策符合规定。因此,我们同意雅化国际签订终止协议
事项。
独立董事:侯水平、郑家驹、罗华伟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