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申请 2023 年度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申请 2023 年度银行贷款额度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含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整体 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造成损害。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事项。 独立董事:侯水平、郑家驹、罗华伟 2023 年 2 月 1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