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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5-05-26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集团”或“控股股东”)
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汉河集团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
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 持股情况概述
     截止本公告日,汉河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9126018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5.04%,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汉河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35763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33%,累计冻结公司股份 2306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5%。
     二、 股份拟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汉河集团;
     2)减持目的:为支持控股股东战略发展需要,同时增加二级市场股票的流
动性。
     3)减持时间:自 2015 年 5 月 26 日起的未来 6 个月内;
     4)减持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减持无限售流通股的比例将达到或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5.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0%;
     5)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汉河集团的持股比例不低于
65.0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
       2 公司控股股东汉河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 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
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 2010 年
11 月 9 日至 2013 年 11 月 8 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履行了上述所作承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
定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