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长张华凯先生辞职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张华凯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 事长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新任董事 长选举产生前,暂由公司董事陈沛云先生代理董事长职务,主持董事 会日常工作。 三、张华凯先生辞职后,未导致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正常履行 职责,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 张世兴 徐茂顺 王蕊 2015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