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缆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21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56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上午 1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陈沛云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以书面、传真加电话确认
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八人,实到董事八人。公司监事张论业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民主决策会议签署)已就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
的意见。
为了加强公司凝聚力,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层级人员
及特别是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
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实施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详见 2015 年 7 月 21 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5 年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 草 案 ) 》 及 摘 要 详 见 2015 年 7 月 21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将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
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关联董事陈沛云、张创业、张大伟、张林军、朱弘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
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
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
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关联董事陈沛云、张创业、张大伟、张林军、朱弘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