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缆股份: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7-09-14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6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9 月 13 日,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间资本”)向青岛东卫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卫实业”)提供 2000 万元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崂山区九水东路 605 号
龙泽书苑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青岛东卫实业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
3、资助期限:一年,自 2017 年 9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止。到期后可以
协商展期,但民间资本有权要求东卫实业提前还款并终止合同。
4、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5、利率与利息:年利率为 10%,每月 20 号支付利息,以实际放款时间计算利
息。
6、本金偿还:
借款期满后东卫实业一次性偿还本金,逾期未偿还的,按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7、保障措施:
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中昊经贸有限公司、张永聚为此次财务资助提供担
保,担保方向民间资本提供共同连带责任保证,对借款的偿还承担无份额的、无偿还先
后顺位的还款责任。其中东卫实业以其有权处分的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160 号、青
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161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206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095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116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042 号、青
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159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054 号房地产权(一共面积
2005.1 平方米)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民间资本,以担保主合同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8、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专项用于其位于崂山区九水东路 605 号的龙泽书苑
项目。
9、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前十二个月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公司承诺,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东卫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85-1 号 10 号楼 301 室
法定代表人:尹君
注册资本:肆仟捌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 年 05 月 31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资产管理服务及策划;批发零售:化工
原料(不含危险品)、纺织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设备租
赁,房屋租赁。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财务状况:
该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1633 万元,总负债 2554 万元,净资产
9079 万元,资产负债率 21.95% 。2016 年实现销售收入 6839 万元,净利润 486 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总资产 11230 万元,总负债 1939 万元,净资产
9291 万元,资产负债率 17.26%。2017 年 1-7 月份,实现销售收入 2342 万元,净利润
21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公告之日,东卫实业股权架构如下:
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比例(%)
元)
1 张永聚 3360 70
2 杨建民 1440 30
合 计 4800 100.00
东卫实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以下各方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部分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1、担保方公司名称: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0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56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永聚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 605 号 2 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
许可证经营)。
截至公告之日,华金置业股权架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张永聚 3982.8 71.1
2 青岛中昊经贸有限公司 1500 26.8
3 张刚聚 117.2 2.1
合 计 5600 100.00
该公司财务状况
该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金置业总资产 28134 万元,总负债 13325 万
元,净资产 14809 万元,资产负债率 47.36%。2016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40498 万元 ,净
利润 750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华金置业总资产 31211 万元,总负债 16404 万元,净资产
14807 万元,资产负债率 52.55%。2017 年度 1-7 月份,华金置业实现销售收入 7602 万
元 ,净利润-6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担保方:青岛中昊经贸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85-1 号 10 号楼 201 室
法定代表人:尹君
注册资本:贰仟捌佰陆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 年 0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销售:纺织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建筑材
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钢材、家具、办公用
品、机械电子产品、电子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土石方工
程,绿化工程,上下水管道、线路安装,装饰装潢工程,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
(不含营运车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904 万元,总负债 1915 万元,净资产
7989 万元,资产负债率 19.33% 。2016 年实现销售收入 8475 万元,净利润 825 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总资产 10556 万元,总负债 1826 万元,净资产
8729 万元,资产负债率 17.30%。2017 年 1-7 月份,实现销售收入 7340 万元,净利润
74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截止公告日股权架构如下:
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比例(%)
元)
1 青岛东卫实业有限公司 2000 70
2 张永聚 688 24
3 尹君 86 3
4 原青 86 3
合 计 2860 100.00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张永聚 男,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37020519******5054 ,住所:山东省青
岛市市北区黄山路 27 号 1 号楼 1 单元 101 户。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
自有资金,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
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认为资助对象信用情况良好,还款来源比较充分,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用于东卫实业位于崂山区九水东路 605 号的龙
泽书苑项目。该公司资信状况较好,收益水平较高,拥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和可持续
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批露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张永聚、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中昊经贸有
限公司对借款的偿还承担共同连带责任保证;东卫实业以其开发建设的龙泽书苑项目的
8 套商业网点(总面积为 2005.1 平方米)做抵押。公司可以较好的控制风险。本次财务
资助以自有资金提供,利率水平比较合理,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资金,盘活民间资本的
流动资产,获得较高的收益。
本次对外财务资助用途清楚,本金安全有较好的保证,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该财
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向青岛东卫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解决
其位于山区九水东路 605 号的龙泽书苑项目的资金需求,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东
卫实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永聚、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中昊经贸有限公司为本次
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张永聚、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中昊经贸有限公司对借款的
偿还承担无份额的、无偿还先后顺位的还款责任;其中东卫实业以其有权处分的青房地
权市字第 2014134160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161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206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095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116 号、青
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042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159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34054 号房地产权(一共面积 2005.1 平方米)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民间资本,以担
保主合同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经查验东卫实业龙泽书苑项目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结合周边同类房产的转让价格,龙泽书苑项目下 8 套商
业网点的市场公允价格不低于 4000 万元,足以涵盖 20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本次财
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青岛东卫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
币 62500 万元(包括 1、本次财务资助 2000 万元;2、2016 年审议通过的向青岛立鹏置
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5.2 亿元;3、公司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
青岛风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4500 万元;4、公司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向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4000 万元,都按合同约定履行。)占
2016 年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 14.08%,都处于正常履行中,无逾期偿还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