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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缆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2-30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出售青岛汉
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于2017年12月28日提交本
人审议,现发表意见如下:

    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属于金融类企业,从设立至今一直依法开展业务。
并入上市公司后,因在选择项目时,在项目考核、风险控制等方面要求更为严格,
从考察到确定实施周期较长,对其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性,降低了该公司的盈利能力。
同时,对于上市公司来讲,因金融类业务资金需求较大,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可能
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并且国内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涉足金融类业务
监管较严,可能对上市公司后续资本运作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人同意公司出售持有的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   蕊      张世兴           徐茂顺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