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8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核查、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和落实。根据核查和落实情况我
们依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2、经核查,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除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公司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赵健康 赵纯永 樊培银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