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缆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01-22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汉缆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
会议资料,对公司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
董事对本次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本
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
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 赵健康 赵纯永 樊培银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