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5-02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莹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邢海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48,270,379.27 372,109,594.08 20.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8,230,828.16 78,221,071.95 1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6,189,193.37 75,709,853.10 13.8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3,566,871.08 130,616,702.83 63.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7 11.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7 11.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4% 2.44% 0.1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921,071,939.07 6,701,306,082.62 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526,339,406.29 3,436,334,505.58 2.6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740,883.1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61,040.14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0,288.49 合计 2,041,634.7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4,54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民 境内自然人 17.31% 81,000,000 81,000,000 张永侠 境内自然人 10.10% 47,250,000 47,250,000 安徽省铁路建设 投资基金有限公 国有法人 3.29% 15,414,846 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传统- 其他 1.38% 6,450,000 普通保险产品 -022L-CT001 深 周莉 境内自然人 1.12% 5,231,915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1.07% 5,000,000 零八组合 全国社保基金四 其他 0.85% 3,999,746 一四组合 全国社保基金六 其他 0.53% 2,500,000 零三组合 陈国银 境内自然人 0.53% 2,483,760 中国建设银行- 华夏优势增长股 其他 0.47% 2,199,887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 15,414,846 人民币普通股 15,414,846 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 6,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450,000 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 深 周莉 5,231,915 人民币普通股 5,231,915 4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3,999,746 人民币普通股 3,999,746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 陈国银 2,483,760 人民币普通股 2,483,76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 2,199,887 人民币普通股 2,199,887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俞占飞 1,811,168 人民币普通股 1,811,16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1,799,926 人民币普通股 1,799,926 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民、张永侠夫妇,构成关联关系。2、本公司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说明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周莉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5,231,915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股东陈国银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2,483,76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原因为部分预付款项的材料已到 预付款项 60,833,320.47 91,926,718.79 -33.82% 货,因此预付账款减少。 原因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固定资产 2,847,774,683.59 1,517,673,135.80 87.64% 已陆续转入固定资产。 原因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在建工程 1,074,073,646.10 2,225,754,695.23 -51.74% 已陆续转入固定资产。 原因为本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 应付职工薪酬 8,995,323.12 6,821,510.84 31.87% 初增加。 原因为本期末应交增值税和所得 应交税费 19,947,513.27 -4,122,602.82 -583.86% 税较年初增加。 项目名称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原因为本期增值税较上期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07,747.44 119,257.39 1248.13% 相应计提的各项税费增加。 原因为本期较上期运输费用减 销售费用 1,557,077.98 2,289,169.62 -31.98% 少。 原因为本期较上期贷款利息支出 财务费用 41,839,885.59 19,892,441.21 110.33% 增加。 原因为本期固定资产处置较上期 营业外支出 1,060,035.92 1,645,804.54 -35.59% 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 原因为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相应 213,566,871.08 130,616,702.83 63.51% 现金流量净额 带来的回款额增加。 原因为本期用于支付的非公开发 投资活动产生的 -164,038,953.38 -82,007,881.12 100.03% 行募投项目尾款额较上期固定资 现金流量净额 产投资额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 原因为本期取得的借款较上期减 41,296,327.26 169,103,366.83 -75.58% 现金流量净额 少。 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开发行前所 持有的股份在 原有的限售期 到期日(2013 年 11 月 16 日) 之后,继续延长 2013 年 11 月 17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王民、张永侠 三年 正常履行 锁定期 36 个 日 月,即延长锁定 期为:2013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1)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目前没 有、将来也不直 接或间接从事 与利源精制现 有及将来从事 的业务构成同 业竞争的任何 活动,并愿意对 2012 年 01 月 10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王民、张永侠 违反上述承诺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日 而给利源精制 造成的经济损 失承担赔偿责 任。(2)对本人 下属全资企业、 直接或间接控 股的企业,本人 将通过派出机 构和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董事、 7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理)以及控股 地位使该等企 业履行本承诺 函中与本人相 同的义务,保证 不与利源精制 同业竞争,并愿 意对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利源 精制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 司在盈利、现金 流能满足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 展的前提下,应 积极推行现金 分配方式,未来 三年 (2015-2017 年)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 润应不低于当 吉林利源精制 2015 年 03 月 10 年实现的可分 三年 正常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日 配利润的 20%, 具体分配比例 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经营 状况和发展要 求拟定,并由股 东大会审议决 定;且任意三个 连续会计年度 内,公司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 该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 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无 (如有) 三、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0.00% 至 30.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3,200 至 27,510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158.99 (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定向增发募投项目陆续投产,带来经济效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民 2015 年 4 月 21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