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6-03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利源精制 股票代码 00250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莹莹 电话 0437-3166501 传真 0437-3166501 电子信箱 liyuanxingcaizqb@sina.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70,977,744.44 1,087,639,791.99 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75,629,889.63 247,817,819.05 1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69,507,878.80 239,912,392.32 12.3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88,172,906.73 410,123,089.15 116.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6 1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6 11.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4% 7.30% -0.5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1,079,333,269.89 8,819,828,688.48 25.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286,990,446.38 3,837,400,180.74 11.72%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9,98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普通股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民 境内自然人 18.49% 175,881,028 170,880,994 张永侠 境内自然人 9.93% 94,500,000 94,500,000 太平人寿保险 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 其他 1.16% 11,000,000 产品 -022L-CT001 深 谢仁国 境内自然人 0.86% 8,136,046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兴 全有机增长灵 其他 0.67% 6,347,256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吉林利源精制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67% 6,334,200 -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 三峡财务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 0.62% 5,873,937 责任公司 人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研 其他 0.54% 5,100,000 究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北京冶金节能 境内非国有法 0.43% 4,077,500 实业有限公司 人 丁海青 境内自然人 0.35% 3,353,800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民、张永侠夫妇,构成关联关系。2、本公司未知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 的说明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谢仁国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8,136,046 明(如有) 股,股东北京冶金节能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4,077,500 股。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初下达的计划指标,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较好的完成上半年的各项指标。报告期内,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117,0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6%;净利润27,5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民 2016 年 8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