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精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17-04-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吉林利源精
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精制”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利源精制
2016 年度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
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核查手段
中信建投证券项目组对利源精制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手段包括:
1、在利源精制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打印募集资金对账单;
2、取得募集资金的明细账和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
3、取得募集资金项目相关的设备采购、工程建造等相关合同;
4、将银行对账单、明细账、原始凭证、合同等进行核对;
5、现场观察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
6、对公司财务负责人、项目建设负责人等进行访谈,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
项目建设情况;
7、核查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相关内部决策文件。
二、核查结果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①首发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97 号文批准,根据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招股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 股 2,360 万股,每
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256,400.00 元。中准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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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0]2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②第一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8 号文核准,吉林利源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A 股 1310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11.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9,302,4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2,753,235.52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3115 号《吉林
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③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09 号文批准,吉林利源精制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1,521.519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1,323,084.4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70,023,084.44 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1029 号《吉林利源
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9,752.16 万元,其中:投资于特
殊铝型材及铝型材深加工项目 33,660.10 万元;大截面交通运输铝型材深加工项
目 23,414.42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677.64 万元。
②第一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1,277.09 万元,均投资于轨道
交通车体材料深加工项目。
③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032.21 万元,均用于偿还银行
贷款。
3、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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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首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 7,422.60 万元。
②第一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 8.83 万元。
③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 2.0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利源精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利源精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
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2016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04万元,其中:投资于特殊铝型材及铝型材深加
工项目0.04万元;大截面交通运输铝型材深加工项目0万元。
2、第一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0.05 万元,均投资于轨道交通车体材料深加工项
目。
3、第二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032.21 万元,均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差异
1、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特殊铝型材及铝型材深加工项目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不存在差异,于
2011年底基本完工并陆续投产,2016年实现效益6,448.18万元,达到了预期效益。
大截面交通铝型材深加工项目由于进口设备到货时间延迟等原因,未按原计
划完工投产,公司已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延迟情况及其原因。该项目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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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投产,2016年实现效益5,477.28万元,达到了预期效益。
2、第一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车体材料深加工项目于2012年开工,于2015年6月该项目基本完工,
项目进展晚于预期,主要原因为进口设备到货时间延迟等情形。该项目2016年产
生效益5,692.67万元,未实现预期效益,主要系由于市场原因。
3、第二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此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未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涉及投
资效益实现情况。
(五)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利源精制无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利源精制无超募资金使用。
(七)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利源精制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利源精制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及《吉林利
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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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汪家胜 张 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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