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利源精制”或“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利源精制本次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吉林利 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5 号),核准利 源精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38,600,45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利源精制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新增股份 263,620,386 股,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完成了股权登 记及限售登记工作并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951,215,194 股增至 1,214,835,58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214,835,580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履行限售承诺情况 金石期货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国泰(舟山)产业并 购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弘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和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均承诺: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经核查,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63,620,3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7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8 家。 4、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下表: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限 序号 股东名称 总数(股) 售股份数(股) 1 金石期货有限公司 26,362,038 26,362,038 2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362,038 26,362,038 长城国泰(舟山)产业并购重组基金合伙企 3 52,724,077 52,724,077 业(有限合伙) 4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6,362,038 26,362,038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680,144 27,680,144 6 阿拉山口市弘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6,362,038 26,362,038 7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405,975 51,405,975 8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362,038 26,362,038 合计 263,620,386 263,620,386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7,945,357 39.34 214,324,971 17.64 无限售条件股份 736,890,223 60.66 1,000,510,609 82.36 合计 1,214,835,580 100.00 1,214,835,580 100.00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利源精制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意 见如下: 1、利源精制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 2、利源精制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利源精制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4、中信建投证券对利源精制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解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汪家胜 李 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