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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源精制: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08-17  

						债券代码:112227.SZ                             债券简称:14 利源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
                    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二零一八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公司”或“利源精制”)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由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华林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监管机构、公开市场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林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
任何情况下,未经华林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
        回售情况:2017年9月22日回售2,599,940张,回售金额:276,893,610元(含
利息)
        债券余额:人民币74,000.60万元
        发行时主体及债项评级: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目前主体及债项评级: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发行利率:调整前6.5%,调整后7%

        发行日期:2014年9月22日
        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重大事项
         (一)关于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273 号)的回复
         利源精制于2018年8月4日发布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
  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73号),根据关注函的内容,公司现就2018年7月28日
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做补充披露。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
           第一大
股东名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押 占其
           股东及   质押股数                              质权人                  用途
  称                                日          日                  所持 股
           一致行
                                                                    份比例
            动人
                    50,640,000    2017-8-3   2018-7-24   长江证券     28.79%   借给公司用于
 王民        是
                    15,190,000   2017-7-27   2018-7-24   (上海)      8.64%   项目建设或者
                                                                资产管理                   补充流动资金
                        8,880,000   2017-6-15     2018-6-15                      5.05%
                                                                有限公司
                       31,830,000   2016-3-24      2018-6-6                     18.10%
                                                                长江证券
                        9,500,000   2017-12-7      2018-6-6                      5.40%
                                                                股份有限
                       24,340,000   2016-12-2      2018-6-1                     13.84%
                                                                  公司
                        6,900,000   2017-12-2      2018-6-1                      3.92%
                       25,000,000   2018-4-25     2018-10-22    东北证券       14.21%
                                                                股份有限
                                                                  公司
                                                                东北证券                   借给公司用于
张永侠         是      94,500,000    2016-5-20      2019-2-1    股份有限       100.00%     项目建设或者
                                                                  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合   计               266,780,000                                              98.67%

     注:上述王民、张永侠夫妇出借给公司用于项目建设或者补充流动资金的借款与王
 民、张永侠夫妇进行股权质押取得借款的利率或费用相同。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司法冻
股东       一大股东   冻结股数                     冻结开始
                                    结占其所持                   冻结申请人              冻结原因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日期
                                    股份比例
             动人

                      50,640,000        28.79%
                      15,190,000         8.64%
                       8,880,000         5.05%
                      31,830,000         18.1%
                       8,100,000         4.61%                                  王民为公司5820万元的
                                                   2018-07-12       朱*月
                       1,400,000          0.8%                                  民间借贷提供担保
 王民         是
                      24,340,000        13.84%
                       6,900,000         3.92%
                      25,000,000        14.21%
                       3,600,034         2.05%
                                                                                王民为公司1180万元的
                          994.00         0.00%     2018-06-28       王*全
                                                                                民间借贷提供担保
                                                                  **银行股份
                                                                                张永侠为公司5000万元
                        7,500,000         7.94%    2018-06-07     有限公司沈
                                                                                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张永侠        是                                                    阳分行
                                                                                张永侠为公司5820万元
                       87,000,000       92.06%     2018-07-12       朱*月
                                                                                的民间借贷提供担保

          2、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第    轮候冻结      本次轮候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冻结申       冻结原因
  称      一大股东        数       冻结占其                          请人
          及一致行      (股)     所持股份
            动人                     比例
                                                                             王民为公司
                                                                             5820万元的
                       3,601,028      2.05%   2018-07-12   36个月   朱*月
                                                                             民间借贷提
 王民        是                                                                供担保
                                                                    **证券   股东8000万
                     175,881,028       100%   2018-07-19   36个月   股份有   元股票质押
                                                                    限公司    借款纠纷
                                                                             张永侠为公
                                                                             司5820万元
             是        7,500,000      7.94%   2018-07-12   36个月   朱*月
                                                                             的民间借贷
张永侠                                                                        提供担保
                                                                    **证券   股东8000万
             是       94,500,000       100%   2018-07-19   36个月   股份有   元股票质押
                                                                    限公司    借款纠纷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目前,王民、张永侠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0,381,02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2.26%;王民、张永侠夫妇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66,780,000
  股,占总股本的 21.96%;王民、张永侠夫妇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
  冻结和轮候冻结。王民、张永侠夫妇股票质押取得的贷款全部转借给公司用
  于项目建设或补充流动资金,因此公司负有偿还王民、张永侠夫妇借款的义
  务。
         四、股东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冻结及轮候冻结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
  影响,股票被冻结的主要原因为王民、张永侠夫妇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而公
  司债务到期未清偿所致;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原因为其股票质押借款到期未清
  偿和为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所致。因存在司法冻结,王民、张永侠夫妇
  所质押的公司股份无法进行交易,但若王民、张永侠夫妇冻结及轮候冻结股
  份被司法处置,则可 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目前,王民、张永侠夫妇正与相关质权方积极沟通及协商股份被司法冻
  结及轮候冻结事项。此外,公司和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寻求通过股权重组等方
  式,引入具有国有背景或者具备更强资金实力的股东为公司提供有力支持,
  以期解决目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困境,但尚未与各方达成任何有约束力的
 协议,待重组工作有实质进展,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277号)的回复
    2018年8月14日,利源精制披露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
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精制”)于2018
年8月2日收到贵所《关于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
函[2018]第277号),接到关注函后,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提出的有关
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就关注函所提问题披露如下。
       问题一、你公司披露账户被冻结的原因系公司与宁夏天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等的债务纠纷。请说明:
    (1)你公司与宁夏天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生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发生债务纠纷的原因、涉及的金额、债务期限等,并自查你公司是否
对上述债务往来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利源
”)未能及时偿还宁夏天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元”)等债权
人的债务,宁夏天元等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及沈阳利源的银行账户。详细
情况见下表: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纠纷原因   涉及金额(万元)          债务期限
   1       宁夏天元   利源精制   民间借贷            14,441.68    2018.1.12-2018.4.11
   2       **公司     利源精制   融资租赁             8,734.00   2017.12.25-2020.11.15
   3       **自然人   沈阳利源   民间借贷             5,000.00    2018.5.14-2018.5.18
   4       **自然人   利源精制   民间借贷             1,820.00    2018.5.1-2018.6.16
   5       **自然人   利源精制   民间借贷             6,922.10     2018.6.1-2018.6.7
   6       **公司     沈阳利源   欠工程款             1,529.00        2017.7.26
   7       **公司     沈阳利源   欠工程款             1,189.00         2018.6.7
         合计                                        39,635.78

    公司在了解到上述相关情况后,于2018年7月31日进行了披露。
      (2)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及你
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回复:
      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公司及沈阳利源其他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
情况如下:2018年4-7月,共入账75,558万元,支付77,263万元,发生流水1,590笔
。目前,公司及沈阳利源其他银行账户均在正常使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为应对目前流动资金不足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公司将积极采取如
下措施:
      1)积极拓展外部融资渠道。公司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与协调下,正在与
金融机构积极沟通,向金融机构申请展期和新增银行贷款。目前,正在办理的贷
款展期预计金额达10亿元左右;
      2)公司和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寻求通过股权重组等方式,引入具有国有背景
或者具备更强资金实力的股东为公司提供有力支持,重组方的引入预计将会较大
程度改善公司的资金流动性;
      3)公司将积极与客户、供应商进行沟通,协调销售、采购账期情况,在承
接订单时增加来料加工产品的订单量,减少生产过程中对资金的占用;
      4)在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时公司将强化成本费用管理,减少流动资金不
足对订单生产及核心客户产生的影响。
      问题二、你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否为主要账户,是否属于本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你公司股票交易是
否触及应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是,请你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修订)》第13.3.3条的规定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回复
      截至2018年8月7日,公司及沈阳利源被冻结账户情况见下表:
 序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被冻结账号    账户类型   被冻结金额
  1                       **东风支行   ********015     专户        274,124.74
  2                       **东风支行   ********094     专户        757,081.13
               吉林利源
  3                       **广场支行   ********943    一般户        47,998.25
  4                       **金汇支行   ********010    一般户       146,348.64
  5                        **辽源分行     ********069     基本户      35,459,281.40
  6                        **辽源分行     ********220   贷款专户         174,935.75
  7                        **辽源分行     ********045   美元经常户   美元100,871.16
  8                        **辽源分行     ********031   欧元经常户        欧元0.04
  9                        **开发区支行   ********777     一般户       3,439,377.72
  10                       **辽源分行     ********759     日元户          日元0.00
  11                       **营业部       ********037     一般户          10,199.31
  12                       **辽源分行     ********220     专户            23,909.76
  13                       **辽源分行     ********228     专户           871,868.98
  14                       **金汇支行     ********233   保证金户      30,111,405.40
  15                       **金汇支行     ********221   保证金户      30,112,649.31
  16                       **沈北支行     ********968     基本户             349.98
  17                       **沈阳分行     ********168     一般户       1,300,886.17
  18          沈阳利源     **开发区支行   ********555     一般户         710,632.19
  19                       **虎石台支行   ********666     一般户           7,028.74
  20                       **营业部       ********723     一般户             615.06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第(二
)项进行了自查,相关情况如下:
       (1)被冻结账户的数量占比较小
       截至2018年8月7日,公司及沈阳利源共开立了10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银
行账户数量为20个。从数量上看,被冻结的账户占账户总数的19.42%,公司的大
多数账户仍为可使用状态,主要账户未被冻结。
       (2)其他银行账户使用正常
       公司统计了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的未被冻结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情况,
2018年4-7月,共入账75,558万元,支付77,263万元,发生流水1,590笔。公司的其
他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使用正常。
       被冻结的账户中,有两个保证金账户,账户余额为60,22.41万元。扣除保证
金后,实际冻结公司可使用流动资金4,322.46元。公司2017年合并现金流量表显
示,2017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37,431.74万元,折算为每
月28,119.31万元。被冻结的资金4,322.46万元占其15.37%,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
受到严重影响。
       综上,公司认为,公司及沈阳利源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不属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13.3.1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不触及
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2、律师核查意见
    公司委托聘请的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从实际被冻结银行账户
的数量及实际被冻结的资金额方面,结合公司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流动资
金周转等因素综合考虑,上述公司被冻结的20个银行账户不能视为公司主要账
户,不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13.3.1条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
     问题三、你公司披露业绩修正原因为沈阳利源投入了大量资金,导致公司
 财务费用增加,且投入项目未预期达产并产生效益,致使公司流动资金不足,
 无法保证生产原料的采购供应,产品不能及时交货。请说明:
    (1)沈阳利源项目未预期达产的具体原因
    回复:
     沈阳利源项目未预期达产主要是受两方面原因的影响:一是,受融资环境
 的影响,随着项目进度的不断推进,公司融资越发困难,影响了项目尾款的支
 付;二是,受供应商供货延迟、公司流动性趋紧等因素影响,轨道车整车样车
 试制进展不及预期,导致后续市场开拓工作无法开展。
    (2)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
解决措施
    回复:
     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一方面制约了沈阳利源轨道车整车样车试制进展,另一
 方面也造成公司铝型材加工业务原材料采购资金紧张,进而致使公司预计 2018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及利润均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以解
 决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1)积极拓展外部融资渠道,公司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与协调下,正在与
 金融机构积极沟通,向金融机构申请展期和新增银行贷款。目前,正在办理的
 贷款展期预计金额达 10 亿元左右;
     2)公司和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寻求通过股权重组等方式,引入具有国有背景
 或者具备更强资金实力的股东为公司提供有力支持,重组方的引入预计将会较
 大程度改善公司的资金流动性;
     3)公司将积极与客户、供应商进行沟通,协调销售、采购账期情况,在承
接订单时增加来料加工产品的订单量,减少生产过程中对资金的占用;
    4)在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时公司将强化成本费用管理,减少流动资金不
足对订单生产及核心客户产生的影响。
       问题四、请结合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及你公司具体资金情况,说明你
公司是否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的情况,是否属于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13.3.1条第(一)
项规定的情形,你公司股票交易是否触及应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是,
请你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3条的规定发表意
见。
   回复:
    1、公司回复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流动资金紧张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受融资环境、沈阳利源建设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流动资金
不足导致原材料采购减少进而流失部分订单,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严重影
响。
    (2)被冻结银行账户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
    截 至 2018 年 8 月 7 日 , 被 冻 结 的 银 行 账 户 累 计 冻 结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03,448,692.53元,美元100,871.16元,欧元0.04元。被冻结的账户中,有两个保
证金账户,账户余额为60,224,054.71元。扣除保证金后,实际冻结公司可使用流
动资金人民币43,224,637.82元,美元100,871.16元,欧元0.04元。
    公司2017年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2017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为337,431.74万元,折算为每月28,119.31万元。被冻结的资金4,322.46万
元占其15.37%,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严重影响。
    (3)生产经营活动仍在有序进行
    母公司共有25个生产车间,其中20个车间有序生产,仍在生产的车间数量
占车间总数的80%。
    沈阳利源目前仍有部分车间处于调试阶段,现有28个车间已建成投产,其
中19个车间开工生产,开工生产的车间数量占已建成投产车间数量的67.86%。
      此外,公司2018年4-6月累计回款31,904.5万元,回款周期为30天,回款情况
良好。
      (4)公司正在积极协调解决
      目前,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与协调下,公司正在与金融机构积极沟通,
向金融机构申请展期和新增银行贷款,目前,正在办理的贷款展期预计金额达
10亿元左右;同时公司和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寻求通过股权重组等方式,引入具
有国有背景或者具备更强资金实力的股东为公司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认为,因流动资金短缺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公司及沈阳利源合计仍有73.58%的车间处于开工状态
,且回款情况良好,此外公司目前也正在协调各方积极解决。因此,公司不存
在《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
票交易不触及应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律师核查意见
      公司委托聘请的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
冻结没有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不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问题五、截至2018年3月31日,你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38.18亿元,长期借款
余额为8.03亿元,应付债券余额为7.54亿元。请梳理你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债务情
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债务逾期情况,短期借款到期后是否能顺利续期,你
公司是否面临偿债压力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1、公司一年内到期债务情况
      截至2018年8月10日,公司一年内到期债务情况见下表:
      项目         银行存款          大股东借款      融资租赁       其他             小计
      金额            281,916.58        46,867.00      95,451.40           0.00     424,234.98
      占比               66.45%             11.05%       22.50%         0.00%           100%

      2、债务逾期情况
      截至2018年8月10日,公司逾期未偿还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逾期金额      还款时间        债权性质
  1          **自然人              利源精制            12,000.00      2018/4/2       民间借贷
   2      **公司         利源精制       4,240.00    2018/4/2     民间借贷
   3      **公司         利源精制       2,800.00   2018/4/11     民间借贷
   4      **公司         利源精制      14,383.26   2018/4/11     民间借贷
   5      **公司         利源精制        750.00    2018/4/18     民间借贷
   6      **公司         利源精制        700.00    2018/4/27     民间借贷
   7      **公司         利源精制       4,000.00   2018/4/30     民间借贷
   8      **公司         利源精制       1,000.00    2018/5/1     民间借贷
   9     **自然人        利源精制       6,922.10    2018/6/7     民间借贷
   10     **公司         利源精制        984.00    2018/6/10     民间借贷
   11     **公司         利源精制        692.40    2018/5/16     融资租赁
   12     **公司         利源精制       1,675.37    2018/6/5     融资租赁
   13     **银行         利源精制       5,000.00   2018/6/13     银行借款
   14      王民          利源精制      31,600.00   2018/6/15   大股东借款
   15     **银行         利源精制      20,000.00   2018/6/21     银行借款
   16     **银行         利源精制      10,000.00   2018/6/22     银行借款
   17     **公司         利源精制       3,000.00    2018/6/2     民间借贷
   18     **公司         利源精制      10,000.00   2018/6/20     民间借贷
   19     **公司         利源精制       1,599.25   2018/6/15     融资租赁
   20     **公司         利源精制       2,500.00   2018/6/15     民间借贷
   21    **自然人        利源精制       5,000.00   2018/6/16     民间借贷
   22    **自然人        利源精制       2,200.00   2018/6/16     民间借贷
   23    **自然人        利源精制       6,000.00   2018/6/24     民间借贷
   24      王民          利源精制       1,127.39   2018/6/19   大股东借款
   25     **公司         沈阳利源       5,716.19   2018-6-20     融资租赁
   26     **公司         沈阳利源       5,000.00   2018-6-21     民间借贷
   27     **公司         利源精制        833.33    2018/6/26     融资租赁
   28      王民          利源精制        746.42    2018/6/26   大股东借款
   29     **公司         利源精制       2,000.00   2018/6/30     民间借贷
   30      王民          利源精制       8,000.00    2018/7/9   大股东借款
   31     **公司         利源精制       5,000.00   2018/7/10     民间借贷
   32     **银行         利源精制        600.00    2018/7/14     银行借款
   33     **公司         沈阳利源       5,000.00   2018/7/15     民间借贷
   34      王民          利源精制       8,000.00   2018/7/16   大股东借款
   35      王民          利源精制      10,000.00   2018/7/23   大股东借款
   36     **银行         利源精制       6,000.00   2018/7/25     银行借款
   37     **银行         利源精制      11,000.00    2018/8/3     银行借款
          合   计                     216,069.71

   3、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为应对短期偿债压力及解决债务逾期的问题,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与协
调下,公司分别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机构等债权人进行了沟通,争取尽快和
解、分期还款。目前,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展期手续,预计展期金额达10
亿元左右。
    此外,公司和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寻求通过股权重组等方式,引入具有国有
背景或者具备更强资金实力的股东为公司提供有力支持,以期解决目前公司流
动资金紧张的困境。
    问题六、请结合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说
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债务风险,以及是否对你公司产生影响。
    回复: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务风险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
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除公司股份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控制其
他企业。
    经初步统计,王民、张永侠夫妇为公司及沈阳利源48笔借款(含银行借款
、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累计担保金额达 38.55
亿元。考虑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资产被冻结,不排除由其提供
担保的公司借款被要求提前偿还,从而加重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进而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追偿的可能性。
    2、对公司的影响
    (1)生产经营方面
    母公司共有25个生产车间,其中20个车间仍在有序生产,仍在生产的车间
数量占车间总数的80%。
    沈阳利源目前仍有部分车间处于调试阶段,现有28个车间已建成投产,其
中19个车间开工生产,开工生产的车间数量占已建成投产车间数量的67.86%。
    此外,公司2018年4-6月累计回款31,904.5万元,回款周期为30天,回款情
况良好。
    公司认为,因流动资金短缺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公司及沈阳利源合计仍有73.58%的车间处于开工状态
,且回款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活动仍在有序进行。
    (2)融资方面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地区融资环境变化等因素使得公司融资难度增加
。为应对短期偿债压力及解决债务逾期的问题,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与协调
下,公司分别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机构等债权人进行了沟通,争取尽快和解
、分期还款。目前,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展期手续,预计展期金额达 10
亿元左右。
    此外,公司和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寻求通过股权重组等方式,引入具有国有
背景或者具备更强资金实力的股东为公司提供有力支持,以期解决目前公司流
动资金紧张的困境。
      问题七、请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和仲裁
 等事项。
      回复:
      经查,截止2018年8月10日,已知悉的公司及控股股东涉及的诉讼、仲裁
 情况如下:
                                                 债务纠纷        涉及债务
  原告            被告         涉诉标的金额                                     法律文书
                                                   的原因         的期限
            利源精制、沈阳利
                               14,441.68万元   公司借款未按时   2018-1-12至    (2018)宁
 **公司      源、王民、张永
                                 (本金)         还本付息       2018-4-11     民初字52号
               侠、王建新
            张永侠、王民、利      8,000万元    大股东股票质押   2018-4-25至    (2018)吉
 **证券
                 源精制          (本金)      借款未按时付息    2018-10-21    01民初517号
            沈阳利源、利源精                                                   (2018)浙
                                  5,000万元    沈阳利源借款未   2018-5-14至
 **自然人   制、张永侠、王建                                                   01民初1221
                                 (本金)       按时还本付息     2018-5-18
                新、王民                                                           号
            利源精制、沈阳利      8,734万元
                                               公司未按时支付   2017-12-25至   (2018)粤04民
 **公司      源、王民、张永    (全部未付租
                                                 融资租赁款      2020-11-15      初72号
              侠、王建新等          金)
            王民、王建新、利      1,820万元    公司借款未按时     2018-5-1至   (2018)苏0305
 **自然人
            源精制、沈阳利源     (本金)         还本付息       2018-6-16     民初2820号
            沈阳利源、利源精
             制、王民、刘义       5,820万元    沈阳利源借款未   2018-4-21至    (2018)辽
 **自然人
            豪、张永侠、王建     (本金)       按时还本付息     2018-6-21     02民初674号
                   新
                                                                               起诉书及财
            利源精制、王民、     2,800万元     公司借款未按时   2017-12-13至
 **公司                                                                        产保全申请
                 张永侠          (本金)         还本付息       2018-4-13
                                                                                   书
            利源精制、王民、      700万元      公司借款未按时   2018-3-29至
 **自然人                                                                      民事起诉状
                 张永侠          (本金)         还本付息       2018-5-29
            利源精制、沈阳利     6,922.1万元   公司借款未按时    2018-6-1至    (2018)吉
 **自然人
               源、王民等        (本金)         还本付息        2018-6-7     01民初409号
                                                                              协助执行通
                                                                                 知书
                                              要求根据协议由                  (2018)藏
                             约8,338万元补
 **公司          王民                         王民按8%年化收    2018-7-18     民初13号应
                                 偿款
                                              益率支付补偿款                   诉通知书
                                                                              (2018)鄂
                                              大股东股票质押                  01执1035号
                               28,100万元                      2016-3-24至
 **证券      王民、张永侠                     借款未按时还本                   执行通知
                               (本金)                         2018-6-15
                                              付息                            书、报告财
                                                                                 产令
          利源精制、王民、     4,270万元      沈阳利源股权质    2018-2-2至    逾期借款催
 **公司
                张永侠         (本金)       押借款到期未还     2018-4-2      收通知书
          利源精制、王民、     5,000万元      公司借款未按时   2017-12-14至   (2018)辽
 **银行
                张永侠         (本金)          还本付息       2018-6-13     01民初806号
                                                                              (2018)辽
                               1,529万元      沈阳利源工程款
 **公司        沈阳利源                                         2018-7-26      0113民初
                               (本金)         到期未支付
                                                                                4206号
                                                                              (2018)辽
                               1,189万元      沈阳利源工程款
 **公司        沈阳利源                                          2018-6-7      0113民初
                               (本金)         到期未支付
                                                                                1311号
                             102,663.88万元
                合   计
                               (本金)

    问题八、请报送你公司业绩预告修正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上述内
幕信息知情人、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上述业绩修正前3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作出说明;若存在减持情况的,请说明
其在减持公司股份时是否知悉公司2018年半年度预计净利润将大幅下滑并可能
出现亏损的情况。
    回复:
   公司已向贵所报送业绩预告修正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对上述业绩
预告修正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上述业绩
修正前3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申请查询了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前三个月内上述人员股份变更情况。
   经查询,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
人在上述业绩修正前3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问题九、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1)公司董事长拟增持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拟增持股份的公告》,董事
长王民先生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根据该公告的内容,王民先生计划增持的截止
日期为2018年8月23日。
    经查,王民先生自2018年2月23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未买卖公司股份;自
2018年5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的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前三个月未买卖公
司股票。
    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困境,公司和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寻求通过股权
重组等方式,引入具有国有背景或者具备更强资金实力的股东为公司提供有力
支持。根据现行规定,王民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及控股股东,自可能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
后的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2)沈阳利源轨道车辆整车样车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沈阳子公司轨道车辆整车样车的进展公
告》,公司披露,轨道车辆整车样车的试制工作预计于2018年7月底完成。截止
目前,整车样车的试制工作仍未完成,原因主要有:
    一是在首件样车试制的设计过程中,需要反复核对各系统的接口及通信,
整体进度缓慢;
    二是图纸更新和修改过程中,陆续增加一些电气件、特殊紧固件、电缆等
,虽数量较少,但均为进口件、订制件,零散采购受数量少的限制,供应商不
能批量生产,供货周期过长。
    三是由于资金困扰致使支付样车图纸及协作配套款滞后,影响试制进度。
样车具体完成的时间要看公司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的进展情况确定。目前尚无
法确定准确的时间。
    (3)公司厂房被司法查封的情况
    经查,沈阳利源已取得房产证的厂房因涉及1.65亿元债务纠纷全部被司法
查封。涉及查封房产的有关债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纠纷原因    涉及金额         债务期限
   1       **公司       沈阳利源     融资租赁      5,716.19   2017.9.14-2018.6.20
   2       **自然人     沈阳利源     民间借贷      5,820.00   2018.4.21-2018.6.21
   3        **自然人    沈阳利源     民间借贷     5,000.00   2018.5.14-2018.5.18
            合   计                              16,536.19

    沈阳利源被司法查封的房产资产未被限制正常使用,目前对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未造成影响,但不排除存在查封房产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公司将
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和解、分期还款;同时,
公司和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引入具有国有背景或者具备更强资金实力的股东为公
司提供有力支持。”
(三)关于下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4利源债“债券信用等级并将评级
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的公告
       2018年8月14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发布《
 关于下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4利源债”债券信用等级并将评级展望由
 稳定调整为负面的公告》,联合评级称:“2018年8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截
 至2018年8月10日,公司存在债务逾期37笔,金额共计21.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相关债务包括民间借贷、银行借款、大股东借款及融资
 租赁借款等,且逾期债务规模大。同时因涉及债务纠纷,公司已取得房产证的
 厂房因涉及1.65亿元债务纠纷全部被司法查封,已知悉的公司及控股股东涉及
 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10.27亿元’。根据公司最新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
 2018年7月27日,公司已发生欠息3笔,金额合计476.03万元;关注类贷款3笔,
 金额合计3.50亿元。
       上述经营状况表明,公司整体流动性非常紧张,已对其生产经营、债务支
 付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大规模的债务逾期,将对公司外部融资形成阻碍,
 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链紧张的程度,并消弱公司自身的整体偿债能力。
       鉴于上述事项已对公司的整体信用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联合评级决定将利
 源精制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并将“14利源债”债项信用
 等级由“AA”下调至“A”;同时将利源精制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14
 利源债”债项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华林证券作为“14利源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向发行人进行了问询,并
 实施了风险排查,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林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
司2014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