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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源精制: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8-051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14 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14 日上午 8: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至投票结
束时间(2018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 年 9 月 6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 5729 号,吉林利源精制股份
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民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79,252,05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2.98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79,094,55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2.97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57,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871,0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3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713,5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1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57,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的情况
    1、审议《增补沙雨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252,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71,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139,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7%;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58,6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330%;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陈怀宇律师、赵文有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会签字确认的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