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精制: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满的提示性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9-021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14 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同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2019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员工持股计划 2019 年第一次
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2 日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届满,现将员工持股计划情况及锁定
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2016 年 3 月 8 日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份 6,334,200
股,成交金额合计 71,323,092 元,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锁定期为 2016 年 3
月 8 日至 2019 年 3 月 7 日。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至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代表将根据
持有人委托出售其持有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在扣除手续费后将对应的资金交付
给持有人,该持有人退出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20 个月,自 2016 年 3 月 8 日至 2026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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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7 日。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
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
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2、除上述情况,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应经公司董事会和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员工持股计
划可提前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
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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