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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源精制: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2019-04-30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专项说明的意见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关于 2018 年度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建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关应对措
施,尽快消除本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影响。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
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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