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 了中准专字[2019]2185 号《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以下简称“《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 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否定意见的认定,已就《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中的否定意见作出了专项说明。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 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就内部控制整改措施的履行 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