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227.SZ 债券简称:14 利源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 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 二零一九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或“利源精制”)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由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华林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监管机构、公开市场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林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林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利源债” ) 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 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 回售情况:2017年9月22日回售2,599,940张,回售金额:276,893,610元(含 利息) 债券余额:人民币74,000.60万元 信用评级情况: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时主体及债项评级均 为AA,目前主体及债项评级均为C。 发行利率:调整前6.5%,调整后7% 发行日期:2014年9月22日 上市时间和地点:2014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付息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7年的9月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2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9月2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违约情况:14利源债2018年9月22日未能按时支付2018年度利息,已构成实质 违约 二、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利源精制于2019年10月18日发布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问 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9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 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及时 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就问询函提 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你公司在 2018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披露 2018 年四个季度实现的 营业收入分别为 1.38 亿元、1.4 亿元、1.01 亿元和 1 亿元,经测算调整后的营业 成本分别为 2.03 亿元、2.1 亿元、1.9 亿元和 2.04 亿元。2019 年前两个季度实现 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0.46 亿元和 0.45 亿元,营业成本分别为 1.51 亿元和 1.96 亿 元。请说明 2019 年一、二季度营业收入和毛利率较 2018 年进一步下滑的原因。 回复: 1、2019 年一、二季度营业收入较 2018 年进一步下滑,主要原因是公司流 动资金短缺,无法采购充足原材料组织生产,导致无法长期稳定按时交货,部分 长期合作主要客户订单量大幅下滑。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与长春市泽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远实业”)共同设立 长春利源精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利源”),长春利源承接客户订单及 采购原材料委托公司加工生产。根据协议约定,泽远实业向长春利源无偿提供资 金用于生产经营。后因双方合作分歧,长春利源 2019 年陆续归还上述资金导致 公司流动资金进一步困难。有关长春利源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 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2、2019 年一、二季度毛利率较 2018 年进一步下滑,主要原因是公司流动 资金短缺,无法采购充足原材料组织生产,营业收入减少而折旧费用等固定成本 并未减少。 问题二、你公司在 2018 年年报中披露,由于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 公司存在使用私人账户用于资金收支的现象,并将业务流水记录于公司账内。请 说明 2019 年上半年你公司使用私人账户收支资金的具体收入和支出金额,自查 此类账户交易是否已经全部记录于公司账内,以及在委托加工业务开始后是否 还存在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收支的情况。 回复: 1、2019 年上半年公司使用私人账户收支资金明细如下: 2019 年上半年私人账户收支资金情况 单位:元 序号 账号 开户人 因公收入 因公支出 备注 1 6217000850003213974 吴迪 2,031,134.75 8,182,907.67 2 6214880850726666 张晓宇 28,266,700.00 28,266,700.00 3 6231810082500014363 任广秋 23,293,630.52 23,293,630.52 4 6214660730099405 赵红贺 1,913,651.99 8,625,619.47 5 6227000737080071848 杨丽红 4,648,957.18 4,648,967.18 6 6222033301009328938 张学之 2,969,610.00 2,379,700.00 7 6210810730002184100 王静 1,354,497.93 1,354,497.93 合计 64,478,182.37 74,372,322.77 其中:上述私人账户因公收入 4,078.65 万元系营业收入客户回款后转入私人 账户,支付部分相关经营款项后并在公司规定不再使用私人账户后已经全部转回 公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吴迪私人账户期初余额 615.18 万元,本期收到转入电费补贴款 203 万 元,存款利息 1,134.75 元。代公司支付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 68.71 万元, 并将账户剩余款项 749.58 万元转回公司账户。 (2)张晓宇私人账户收到公司转入客户回款 1,824.67 万元,存款利息 500 元,往来转款 1,001.95 万元。支付职工工资支出 48.97 万元,并将剩余款项 2,777.70 万元转回公司账户。 (3)任广秋私人账户收到公司转入客户回款 1,412 万元,存款利息 1.86 万 元,稳定补贴 8.8 万元,往来转款 906.70 万元。支付其他支出 3 万,并将剩余款 项 2,326.36 万元转回公司账户。 (4)赵红贺私人账户期初余额 671.68 万元,本期收到公司转入客户回款 160.37 万元,往来款 29 万元,收到个人款项返还 2 万元。支付个税及保险款 180.83 万元,支付报销费用等 1.12 万元,被供应商沈阳中意司法扣划划走 456.12 万元,剩余款项 224.48 万元转回公司账户。 (5)杨丽红私人账户收到公司转入客户回款 384.65 万元,利源精制转入往 来款 80.25 万元,支付报销费用等支出 12 万元,被法院扣划划走 142.13 万元, 剩余款项 230.52 万元转回公司账户。 (6)张学之私人账户收到公司转入客户回款 296.96 万元。支付经营费用 237.97 万元,支付保险费用 51.14 万元,被供应商沈阳中意司法扣划划走 8.26 万 元。 (7)王静私人账户收到公司转入税款和社保款 135.45 万元,支付个税及保 险款 135.36 万元,剩余 0.09 万元转回公司账户。 2、经公司自查,公司已经将使用私人账户收支资金全部记录于公司账内, 公司母公司自 2019 年 5 月 30 日起不再使用私人账户收支资金。公司沈阳子公司 与主管税务部门及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因基本户被司法冻结导致无法使用银行账 户缴纳税款及社保,公司被迫使用私人账户缴纳税款及社保。公司现已与税务部 门协商使用其他银行账户缴纳税款及社保费用,不再使用私人账户进行一切业务 活动。 3、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9 日起与纾困平台—辽源市智晟达福源贸易有限公 司进行委托加工业务,公司不再使用私人账户进行收支。 问题三、你公司在建工程沈阳项目 2015 年开始建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已累计投入 101 亿元,其中 2017 年结转固定资产 44.54 亿元,2018 年结转 固定资产 55.48 亿元,本期继续结转固定资产 1.44 亿元。请你公司结合沈阳项目 完工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自查沈阳项目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是否合理,是 否存在延期转固的情况;自查沈阳项目在建工程核算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增资产 的情形;结合沈阳项目现状,说明是否存在继续计提减值准备的可能,并请进行 相应的风险提示。 回复: 1、公司沈阳项目自 2015 年开始建设,2017 年当年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44.54 亿元,其中: (1)房屋及建筑物完工结转固定资产主要是深加工一至五车间、办公楼及 研发技术中心、物流中心一至五号、员工宿舍楼一至三号楼、深加工仓库一至二 号、理化计量楼、锅炉房、变电站、围墙、厂区道路、管网、铁路线等; (2)机器设备主要是数控龙门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等各类全自动大中型加工 中心、车床、起重机等。 2、公司 2018 年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55.48 亿元,其中: (1)房屋及建筑物完工结转固定资产主要是轨道车门窗制作车间、轨道车 部件检修车间、轨道车部件焊接车间、轨道车部件焊接车间、轨道车配件加工车 间、轨道车车体一至二车间、轨道车涂装一至二车间、轨道车转向架联合车间、 轨道车调试总装联合车间、轨道车试验车间、轨道车组装车间、轨道车单车调试 车间、轨道车迁车台、员工宿舍四至五号楼等; (2)机器设备主要是高速万能钻铣中心、数控龙门式搅拌摩擦焊接系统、 数控龙门五轴联动加工中心、变电所设备系统等。 3、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1.44 亿元,主要是国际会议 中心和员工活动中心等房屋及建筑物资产。 4、公司上述固定资产结转均以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时点,经公司 相关部门验收并投入使用,经公司自查,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点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不存在延期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况。 5、经公司自查,公司沈阳项目建设在建工程核算中未发现虚增资产情况。 6、公司沈阳项目自建成投产,由于受内、外部因素影响,并未达到预期效 益,2018 年出现减值迹象,公司聘请吉林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沈阳利 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组组合减值测试,该公司进行了测试并出具了 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减值测试咨询报告,公司据此计提减 值准备 23.79 亿元。公司判断目前沈阳利源的估值合理,后续是否需计提减值准 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问题四、你公司报告期内开始与辽源市智晟达福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委托 加工业务,由对方承接订单并采购原材料,委托你公司加工生产。请说明你公司 2019 年上半年自行生产销售和委托加工业务各自收入占比情况。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与辽源市智晟达福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晟达福源”) 进行委托加工业务,由对方承接订单并采购原材料,委托公司加工生产,该项业 务开始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当日辽源市智晟达福源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铝 锭进厂,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正式开始领料生产加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受托加工完工成品并验收入库较少,经双方结算委托加工收入为 63.98 万元, 2019 年上半年公司自行生产销售业务占比为 99.99%。 问题五、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欠款期末余额为 34.28 亿元,期初余额为 21.57 亿元,请结合往来欠款的具体内容,说明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 34.28 亿元,较期初 21.57 亿元大幅增 长,主要原因系: 1、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晟达”)及智晟达的全 资子公司智晟达福源帮助企业纾困,代偿公司欠付的吉林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等 由短期借款科目调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2、部分融资租赁业务提前到期并由长期应付款科目调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 算; 3、计提民间融资利息、违约金、执行费等,具体明细如下: 序 增加金额 往来单位及个人名称 增加原因 号 (万元) 1 孔世海 595.07 计提利息 2 刘明英 113.66 计提利息 3 中鑫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780.30 计提利息 4 深圳国鼎晟贸易有限公司 544.95 计提利息 5 中安百联(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33.24 计提利息 6 辽源市金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53.41 计提利息 7 鲁虢虓 785.15 计提利息 8 王建全 216.60 计提利息 9 朱明月 597.30 计提利息 10 辽宁中融佰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79.38 计提利息 11 孙仁林 298.65 计提利息 12 建行辽源分行 173.85 案件受理费 13 李春霖 90.13 计提利息及执行费 14 辽源市吉帝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2,411.01 计提利息及执行费 计提利息、违约金及执 15 张俊 3,386.10 行费 16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6,435.36 科目重分类及计提利息 17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9,325.65 科目重分类及计提利息 18 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6,642.63 代偿吉林银行借款本金 19 辽源市智晟达福源贸易有限公司 5,623.86 代偿吉林银行借款利息 合计 129,486.30 问题六、你公司在 2018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披露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 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总金额 5,047 万元,你公司在 2019 年半年报货币资金财 务附注部分披露期末被冻结银行存款 484 万元,请核实半年报中该数据披露是 否有误。 回复: 公司在 2018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披露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公司银行账 户被冻结总金额 5,047 万元,其中:保证金账户冻结资金 4,500 万元,一般银行 账户冻结资金 547 万元。公司 2019 年半年报期末被冻结银行存款披露为 484 万 元,经公司自查,其中保证金账户冻结资金 4,500 万元编制附注误计入保证金项 目,更正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信用证及借款保证金 22,404,601.66 83,063,295.19 被冻结银行存款 49,841,182.91 50,682,719.36 合计 72,245,784.57 133,746,014.55 问题七、你公司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本期收到往来 款项 8,729 万元,支付往来款项 8,434 万元,上述款项上年同期发生额均为 0。 请说明上述款项的形成原因和具体内容。 回复: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中往来款发 生主要原因是使用私人账户收支资金及其他单位往来款项,而上年同期并未发生 使用私人账户收支资金情况,原因是公司 2018 年下半年开始出现债务逾期,公 司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情况,导致被迫使用私人账户收支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2019 年报告期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明细 分类 项目 金额(万元) 支付个人款项 张晓宇 2,826.67 支付个人款项 任广秋 2,329.36 支付个人款项 杨丽红 464.90 支付个人款项 张学之 296.92 支付个人款项 吴迪 203.11 支付个人款项 赵红贺 191.37 支付个人款项 王静 135.45 支付外部公司款项 长春市泽远实业有限公司 1,108.10 支付外部公司款项 吉林省金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3.15 支付外部公司款项 吉林省天添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98 支付外部公司款项 盛京银行 780.00 支付外部公司款项 华夏银行 27.52 支付外部公司款项 支付零星工程款 54.23 小计 8,433.75 2019 年报告期经营活动收到款项明细 分类 项目 金额(万元) 收到个人款项 杨丽红 464.90 收到个人款项 张学之 237.97 收到个人款项 赵红贺 862.56 收到个人款项 鲍长江 2.00 收到个人款项 任广秋 2,329.36 收到个人款项 吴迪 818.29 收到个人款项 张晓宇 2,826.67 收到外部公司款项 吉林省天添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3.32 收到外部公司款项 长春泽远实业有限公司 8.10 收到外部公司款项 坤山园林 40.00 收到外部公司款项 温岭市泽国御风日用品店 71.81 收到外部公司款项 沈阳市浑南区美东信物资经销处 39.06 收到外部公司款项 沈阳朋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47.35 收到外部公司款项 深圳市升生顺机械 9.81 收到外部公司款项 智晟达福源 484.00 收到外部公司款项 其他零星收款 483.49 小计 8,728.69 问题八、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罚息 213 万元,计提违约金 5,967 万元,计 提利息支出 3.45 亿元,请结合你公司债务明细,说明上述罚息、违约金、利息 金额的计算过程。 回复: 1、公司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罚息 违约金 债权人 本金 借款利率 利息 罚息 违约金 备注 号 利率 利率 工行东风 1 5,000.00 5.2250% 支行 工行东风 2 5,000.00 5.2250% 支行 工行东风 3 5,000.00 5.2250% 支行 本金未到 工行东风 4 5,000.00 5.2250% 937.26 期,未计提 支行 罚息 工行东风 5 5,000.00 5.2250% 支行 工行辽源 6 4,700.00 5.2250% 分行 工行辽源 7 4,700.00 5.2250% 分行 建行辽源 8 5,820.00 5.7000% 分行 合同中未约 1,539.71 建行辽源 定罚息 9 5,820.00 5.7000% 分行 序 罚息 违约金 债权人 本金 借款利率 利息 罚息 违约金 备注 号 利率 利率 建行辽源 10 4,850.00 5.7000% 分行 建行辽源 11 4,000.00 5.7000% 分行 建行辽源 12 5,000.00 5.7000% 分行 建行辽源 13 6,000.00 4.3500% 分行 建行辽源 14 6,000.00 4.3500% 分行 建行辽源 15 5,000.00 4.5675% 分行 建行辽源 16 5,000.00 4.5675% 分行 建行辽源 17 5,000.00 4.5675% 分行 建行辽源 18 5,000.00 4.5675% 分行 建行辽源 19 5,000.00 4.5675% 分行 建行辽源 20 5,000.00 4.5675% 分行 进出口银 7.1775 21 行吉林分 10,000.00 4.7850% % 行 212.5 进出口银 1 7.3500 22 行吉林分 1,800.00 4.9000% % 行 合同中约定 进出口银 了逾期罚 23 行吉林分 2,000.00 4.9000% 息,计算过 行 程: 533.47 进出口银 10000*7.177 24 行吉林分 1,773.29 4.0014% 5%*90/360+1 行 800*7.35%*9 进出口银 0/360=212.51 25 行吉林分 1,815.79 4.0014% 行 进出口银 26 行吉林分 3,589.08 4.0014% 行 序 罚息 违约金 债权人 本金 借款利率 利息 罚息 违约金 备注 号 利率 利率 浙商银行 合同中未约 27 4,392.83 8.4825% 41.43 沈阳分行 定罚息 国家开发 28 600.00 4.4100% 银行 合同中未约 26.75 国家开发 定罚息 29 600.00 4.4100% 银行 邮储银行 存在罚息, 30 10,000.00 7.1775% 吉林分行 会计核算中 计入财务费 用。计算过 程: 10000*7.177 5%*181/360+ 20000*7.837 1,161.95 5%*181/360= 邮储银行 31 20,000.00 7.8375% 1148.97;另 吉林分行 按判决书计 提复利 =150.2*181* 7.1775%/360 +191.77*181 *7.8375%/36 0=12.98 万元 本金未到 磐石农商 32 10,000.00 7.0035% 377.76 期,未计提 行 罚息 本金未到 磐石农商 33 300.00 8.7000% 14.63 期,未计提 行 罚息 本金未到 磐石农商 34 18,370.00 7.6475% 期,未计提 行 罚息 1,062.33 本金未到 磐石农商 35 4,500.00 7.0300% 期,未计提 行 罚息 序 罚息 违约金 债权人 本金 借款利率 利息 罚息 违约金 备注 号 利率 利率 本金未到 磐石农商 36 5,500.00 7.0300% 期,未计提 行 罚息 盛京银行 合同中未约 37 沈阳万泉 30,000.00 6.5000% 926.25 定罚息 支行 华夏银行 38 300.00 6.3175% 沈阳分行 华夏银行 39 500.00 6.3175% 沈阳分行 华夏银行 40 500.00 6.3175% 沈阳分行 华夏银行 41 500.00 6.3175% 沈阳分行 华夏银行 42 500.00 6.3175% 沈阳分行 华夏银行 合同中未约 43 500.00 6.3175% 155.64 沈阳分行 定罚息 华夏银行 44 500.00 6.3175% 沈阳分行 华夏银行 45 500.00 6.3175% 沈阳分行 华夏银行 46 500.00 6.3175% 沈阳分行 华夏银行 47 500.00 6.3175% 沈阳分行 华夏银行 48 100.00 6.3175% 沈阳分行 工银金融 合同中未约 49 8,936.07 7.9301% 741.40 租赁 定罚息 利程融资 28.8000 合同中未约 50 823.33 5.6000% 租赁 % 定罚息,违 利程融资 28.8000 约金计提 51 940.67 5.6000% 租赁 % 为: 228.69 478.94 利程融资 28.8000 479.94=823.3 52 927.70 5.6000% 租赁 % 3*0.08%*181 利程融资 28.8000 +940.67*0.08 53 915.00 5.6000% 租赁 % %*181+927.7 序 罚息 违约金 债权人 本金 借款利率 利息 罚息 违约金 备注 号 利率 利率 利程融资 28.8000 0*0.08%*181 54 904.89 5.6000% 租赁 % +915.00*0.08 利程融资 %*107+904.8 55 892.96 5.6000% 租赁 9*0.08%*15 利程融资 56 880.52 5.6000% 租赁 利程融资 57 868.72 5.6000% 租赁 利程融资 58 857.19 5.6000% 租赁 利程融资 59 845.26 5.6000% 租赁 法院判决书 中建投租 或调解书中 60 16,285.52 7.2000% 3,749.46 赁 未约定罚息 条款 横琴金投 61 2,600.52 5.6000% 融资租赁 36.0000 383.69 横琴金投 % 62 902.56 5.6000% 融资租赁 横琴金投 63 892.96 5.6000% 融资租赁 法院判决书 横琴金投 或调解书中 64 881.04 5.6000% 322.25 融资租赁 未约定罚息 横琴金投 条款 65 869.11 5.6000% 融资租赁 横琴金投 66 856.67 5.6000% 融资租赁 横琴金投 67 853.17 5.6000% 融资租赁 招商局融 68 1,142.42 4.5125% 租金未到 资租赁 1,579.13 期,未计提 招商局融 69 26,096.77 4.5125% 罚息 资租赁 序 罚息 违约金 债权人 本金 借款利率 利息 罚息 违约金 备注 号 利率 利率 法院判决书 中鑫国际 或调解书中 70 8,622.06 18.0000% 780.30 融资租赁 未约定罚息 条款 海通恒信 71 2,020.33 5.6000% 国际租赁 海通恒信 72 2,220.33 5.6000% 国际租赁 海通恒信 73 2,020.33 5.6000% 国际租赁 海通恒信 74 2,020.33 5.6000% 国际租赁 海通恒信 75 2,020.33 5.6000% 国际租赁 海通恒信 76 2,020.33 5.6000% 国际租赁 合同中未约 1,665.58 海通恒信 定罚息 77 2,020.33 5.6000% 国际租赁 海通恒信 78 2,020.33 5.6000% 国际租赁 海通恒信 79 2,020.33 5.6000% 国际租赁 海通恒信 80 2,020.33 5.6000% 国际租赁 海通恒信 81 1,820.33 5.6000% 国际租赁 海通恒信 82 1,820.33 5.6000% 国际租赁 本金未到 83 14 利源债 74,000.60 7.0000% 2,590.02 期,未计提 罚息 合同中未约 16.8000 84 王民 8,000.00 7.2000% 329.66 675.73 定罚息,但 % 约定违约金 序 罚息 违约金 债权人 本金 借款利率 利息 罚息 违约金 备注 号 利率 利率 合同中未约 18.0000 85 王民 11,200.10 6.8000% 422.34 1,104.17 定罚息,但 % 约定违约金 辽源市智 晟达资产 合同中未约 86 85,504.00 5.1000% 1,138.61 管理有限 定罚息 公司 辽源市智 晟达福源 合同中未约 87 3,005.81 5.1000% 贸易有限 定罚息 公司 辽源市智 晟达福源 合同中未约 88 1,213.59 5.1000% 58.51 贸易有限 定罚息 公司 辽源市智 晟达福源 合同中未约 89 861.96 5.1000% 贸易有限 定罚息 公司 合同中未约 90 张俊 38,865.61 6.5000% 1,230.09 2,110.40 定罚息,但 约定违约金 法院判决书 或调解书中 91 鲁虢虓 6,597.10 24.0000% 785.15 未约定罚息 条款 法院判决书 深圳国鼎 或调解书中 92 晟贸易有 4,578.90 24.0000% 544.95 未约定罚息 限公司 条款 法院判决书 宁夏天元 或调解书中 93 投资管理 11,892.83 24.0000% 1,515.80 未约定罚息 有限公司 条款 序 罚息 违约金 债权人 本金 借款利率 利息 罚息 违约金 备注 号 利率 利率 法院判决书 或调解书中 94 李春霖 700.00 24.0000% 83.31 未约定罚息 条款 张俊(辽 源市金源 95 农业科技 4,000.00 24.0000% 有限公 法院判决书 司) 或调解书中 553.41 张俊(辽 未约定罚息 源市金源 条款 96 农业科技 650.00 24.0000% 有限公 司) 辽源市巨 峰生化科 法院判决书 技有限责 或调解书中 97 20,000.00 24.0000% 2,412.23 任公司 未约定罚息 (吉帝 条款 通) 法院判决书 或调解书中 98 李鹏 5,579.52 24.0000% 664.04 未约定罚息 条款 99 任丽 9,000.00 24.0000% 合同中未约 1,428.16 100 任丽 3,000.00 24.0000% 定罚息 法院判决书 或调解书中 101 孔世海 5,000.00 24.0000% 595.07 未约定罚息 条款 序 罚息 违约金 债权人 本金 借款利率 利息 罚息 违约金 备注 号 利率 利率 法院判决书 或调解书中 102 刘明英 955.00 24.0000% 113.66 未约定罚息 条款 法院判决书 或调解书中 103 王建全 1,820.00 24.0000% 216.60 未约定罚息 条款 中安百联 法院判决书 (北京) 或调解书中 104 2,800.00 24.0000% 333.24 资产管理 未约定罚息 有限公司 条款 合同中未约 105 宣达禹 350.00 8.7000% 14.81 定罚息 辽源市中 合同中未约 106 德内衣有 279.00 7.0000% 9.68 定罚息 限公司 大连中安 法院判决书 恒基企业 或调解书中 107 管理有限 5,000.00 24.0000% 597.30 未约定罚息 公司(朱 条款 明月) 辽宁中融 法院判决书 佰汇融资 或调解书中 108 4,850.00 24.0000% 579.38 租赁有限 未约定罚息 公司 条款 序 罚息 违约金 债权人 本金 借款利率 利息 罚息 违约金 备注 号 利率 利率 法院判决书 或调解书中 109 孙仁林 2,500.00 24.0000% 298.65 未约定罚息 条款 龙山区财 110 49.64 5.3000% 政局 龙山区财 111 49.64 5.3000% 政局 合同中未约 7.89 龙山区财 定罚息 112 49.64 5.3000% 政局 龙山区财 113 49.64 5.3000% 政局 吉林银行 114 辽源南康 5,000.00 4.3500% 支行 吉林银行 115 辽源南康 5,000.00 4.3500% 支行 吉林银行 116 辽源南康 5,000.00 4.3500% 支行 吉林银行 117 辽源南康 5,000.00 4.3500% 支行 吉林银行 合同中未约 118 辽源南康 5,000.00 4.3500% 2,101.59 其他 1,213.59 定罚息 支行 吉林银行 119 辽源南康 5,000.00 4.3500% 支行 吉林银行 120 辽源南康 11,000.00 5.6550% 支行 吉林银行 121 辽源金辉 13,700.00 8.4825% 支行 吉林银行 122 辽源金辉 1,500.00 18.0000% 支行 序 罚息 违约金 债权人 本金 借款利率 利息 罚息 违约金 备注 号 利率 利率 吉林银行 123 辽源金辉 8,500.00 18.0000% 支行 吉林银行 124 辽源金辉 20,818.13 18.0000% 支行 212.5 合计 34,468.14 5,966.52 1 2、公司计提上述利息均按借款合同、协议计算,对于民间借款年利率超过 24%的按 24%计算,对于罚息和违约金按合同、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约定的方式及利率来计算并计提,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源中院”)《通知书》。《通知书》提到,2019 年 9 月 6 日,辽源中院收到申请人刘明英、李春霖向辽源中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 申请对本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辽源中院决定自 2019 年 9 月 9 日启动对本公司 的预重整程序,指定吉林省启明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临时管理人,在辽 源中院作出是否受理对本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裁定前,临时管理人按照辽源中院 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本公司应予配合。基于此,对于上述计提的利息、罚息、违 约金等将根据辽源中院相关裁定予以确认。 3、公司应付王民债务分别计提违约金 675.73 万元和 1,104.17 万元系: (1)王民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支持公司经营,其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约定以其持 有的公司股票质押向东北证券融入资金并提供给公司使用,该协议同时约定发生 未按时足额支付利息等违约情形时,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违约金 =待购回金额*违约天数*0.05%,同时,2019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长春 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2018)吉 01 民初 517 号,判决为公司对该笔本金为 8,000 万元的欠款及利息与违约金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违约金按年利率 16.8%计算至实 际给付之日止。因此,公司按法院判决书规定的利率计算违约金。 (2)王民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支持公司经营,其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约定以其持 有的公司股票质押向长江证券融入资金并提供给公司使用,该协议同时约定发生 违约情形时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违约金=购回交易金额*违约天数 *万分之五,同时,公司与王民签订了《借款协议》,王民同意将股票质押筹集的 资金无偿借给公司,但公司承担筹集资金的利息及相关税费等。因此,公司据此 计算违约金。 4、公司应付张俊债务计提违约金 2,110.40 万元系,张永侠是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支持公司经营,其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约定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向东北证券融 入资金并提供给公司使用,该协议同时约定发生未按时足额支付利息等违约情形 时,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违约金=待购回金额*违约天数*0.03%, 同时,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2018) 吉民初 69 号,判决为司对该笔本金为 38,865.61 万元的欠款及利息与违约金共同 承担清偿责任,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三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因此,公司按法院 判决书规定的利率计算违约金。2018 年 9 月,张永侠与张俊签署《债权转让协 议》,张永侠把对利源精制享有的债权 3.89 亿元、利息及违约金转让给张俊,公 司据此将应付张永侠款项调整为应付张俊。 问题九、你公司应付利息期初余额为 0.89 亿元,期末余额为 1.35 亿元,已 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期末余额为 1.19 亿元,本期计提利息支出 3.45 亿元,而报告 期内筹资活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本期支付现金为 221 万元。请说明上述 利息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无法稽核的原因,核实上述数据是否披 露有误。 回复: 1、2019 年上半年公司计提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34,468.14 万元,其中:计 入应付利息科目 9,638.66 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18,429.00 万元,计入长期 应付款科目 3,795.65 万元,计入应付债券科目 2,590.02 万元,计入财务费用而未 计入应付利息直接偿付 14.81 万元。 2、2019 年上半年由财务费用计入应付利息科目的金额为 9,638.66 万元,由 营业外支出中罚息、违约金计提并计入应付利息科目金额为 1,779.90 万元,前述 相加为应付利息科目本期增加金额 11,418.56 万元。应付利息期初期末余额和本 期增减变动金额无法稽核的原因是: (1)经公司自查,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应付利息科目余额归入其他应 付款科目列报,而沈阳利源将应付利息余额 1,699.49 万元计入到应付账款项目列 报,导致应付利息科目少列报 1,699.49 万元。 (2)2019 年上半年公司通过应付利息科目偿还利息 1,013.36 万元,其中: 计入筹资活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本期支付现金为 205.84 万元(另 14.81 万元系直接支付利息未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因银行与客户合作将客户回款 从公司银行账户直接扣划等原因计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780 万 元。归还银行利息计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27.52 万元。 (3)2019 年上半年公司辽源市智晟达福源贸易有限公司代偿吉林银行利息 3,835.81 万元,将上述利息从应付利息科目调整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4)工银租赁借款提前到期,将应付利息247.75万元由应付利息科目调整 至其他应付款科目。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华林证券作为“14利源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鉴于发行人于2019年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调查通知书》并被立案调查,目前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 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果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 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华林证券将继续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 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偿付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 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 司2014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