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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利源: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撤销部分临时提案的公告2020-04-07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14 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撤销部分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撤销前临时提案的相关说明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解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并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2020-010),定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4 月 3 日,详见内容已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刊登在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 年 3 月 30 日,收到股东张永侠女士《关于提请增加吉林利源精制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根据《公司法》、《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
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经核查,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张永
侠女士持有公司 9,4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8%。张永侠女士提出的增加 2020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现将增加的议案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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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关于《增补刘健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增补陈希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增补刘卫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关于《提名吴吉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诉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及相关内

容已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本次撤销后临时提案的相关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撤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具体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收到股东张永侠女士《关于提请撤销吉林利源精制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中<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的函》。具体说明如下: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0-012),同时披露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4),相关内容已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所”)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发给公司董事

会邮件,表示不承接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董
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审议撤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事宜。鉴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的议案》尚未通过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认为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仍为中准会计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中准所”)。公司正积极与中准所沟通,如中准所不继续担任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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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撤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的议案》。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决定取消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现将撤销后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补刘健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增补陈希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增补刘卫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提名吴吉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除上述提案外,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为发生变化。变
更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0-027)。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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