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利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撤销部分议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07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撤销部分议案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
断,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撤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从审慎性原则出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撤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撤销变更会计师事务的议案》,并取消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同时结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核实
回复情况,公司撤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我们一致认可撤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取
消的议案及公司决定取消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谭 超 刘鹏飞 朱广峰
2020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