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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利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30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
断,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岗位调整,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聘任姜广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姜广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
    本次董事会解聘姜广金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以上
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董事会
解聘姜广金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吴 吉 林                刘 鹏 飞                朱 广 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