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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利源: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06-24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董事: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
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准审
字[2020]2237 号)。审计意见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
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利源精制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同比增减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
营业收入(元)                        181,776,969.05        477,864,461.39      -61.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391,633,080.65     -4,039,693,164.66     13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1,374,446,164.91     -3,874,887,514.53     193.54%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0,264,431.38        -246,078,525.95    -128.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7.73               -3.33     132.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7.73               -3.33     132.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53%     -100.00%
总资产(元)                        2,935,186,760.19      12,293,140,050.62     -7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426,105,060.75      3,970,479,489.16    -236.66%

    二、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说明
    (一)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1、2019 年末资产总额 293,518.68 万元,较年初减少 935,795.33 万元,主要
原因是公司持有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利源”)100%
股权,沈阳利源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
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19 年 11 月 29 日沈阳中院指定管理人,管理人
已接管了沈阳利源,公司已不再控制沈阳利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自公司
丧失控制权之日起沈阳利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报告期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 8,480.56 万元,主要系公司偿还债务导致资金减
少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 697.14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票据结算业务减
少所致。
    (3)预付账款较年初减少 729.74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材料到货入库及
资金紧张,减少原材料采购预付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 61,536.48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被
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
公司应收沈阳利源往来款增加同时计提坏账准备等所致。
    (5)存货较年初减少 13,508.23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被法院裁
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公司与
智晟达福源开展委托加工业务减少库存以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 32,820.40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
被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
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减少等所致。
    (7)长期应收款较年初减少 3,711.53 万元,主要系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到期
转回等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减少 2,157.04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
被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
所致。
    (9)固定资产较年初减少 873,253.35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被法
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以及
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所致。
    (10)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 9,347.83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被法
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及沈
阳项目结转固定资产等所致。
    (11)无形资产较年初减少 50,350.72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被
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等
所致。
    (1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 1,061.95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
被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
等所致。
    2、负债总额 836,159.28 万元,较年初减少 3,893.73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
持有沈阳利源 100%股权,沈阳利源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被沈阳中院裁定进入破
产重整程序,2019 年 11 月 29 日沈阳中院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已接管了沈阳利
源,公司已不再控制沈阳利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自公司丧失控制权之日
起沈阳利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报告期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发生
重大变化。
    (1)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 147,617.12 万元,主要系公司引入智晟达纾困资
金代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同时计入其他应付款等所致。
    (2)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 1,261.35 万元,主要系公司票据结算业务减少所
致。
    (3)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 38,688.87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被法
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等所
致。
    (4)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 2,792.71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被法
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等所
致。
    (5)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 4,905.06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被法
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及公
司欠缴税款等所致。
    (6)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 164,008.74 万元,主要系公司引入智晟达纾困
资金代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同时计入其他应付款及报告期计提利息等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 47,357.62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
司沈阳利源被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
并范围变更及应付债券重分类列报本项目增加等所致。
    (8)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 15,950.06 万元,主要系公司归还借款及重分类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所致。
    (9)应付债券较年初减少 80,605.15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将此项目重分
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所致。
    (10)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 20,923.00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
被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
及公司归还借款等所致。
    (11)预计负债较年初增加 130,954.98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被
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
公司计提连带责任担保损失等所致。
    (12)递延收益较年初减少 26,421.01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被
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等
所致。
    3、股东权益-542,640.61 万元,较年初减少 939,689.06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
司报告期经营亏损所致。
    (1)未分配利润减少 939,163.31 万元,主要是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亏损 939,163.31 万元。
    (2)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30.61 万元,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利源少数
股东权益减少所致。
    (二)、损益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939,163.31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加亏损 535,193.99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经营亏损增加所致。
    (1)营业收入 18,177.7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9,608.75 万元,主要原因
系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无法采购充足原材料进行生产导致收入减少以及公司通过
纾困机构智晟达福源进行委托加工业务收取委托加工费收入等所致。
    (2)研发费用 185.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965.18 万元,主要系公司
经营困难研发投入减少等所致。
    (3)投资收益 343,516.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43,519.09 万元,主要系
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被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
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及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等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 588,135.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88,135.80 万元,主
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对沈阳利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等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 391,337.9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53,448.45 万元,主
要系公司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 4,357.6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897.42 万元,主要系
公司子公司沈阳利源被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不再控制沈阳利源,合
并报表合并范围变更及公司本期处置资产等所致。
    (7)营业外收入 1,177.2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37.49 万元,主要系公
司本期债务重组收益增加等所致。
    (8)营业外支出 152,361.5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9,131.17 万元,主要
系公司本期计提连带责任担保损失增加等所致。
    (9)所得税费用 326.7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12.99 万元,主要系公司本
期经营亏损应纳税额所得额减少等所致。
    (三)、现金流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61.98 万元,较年上年同期
-8,000.22 万元增加 6,038.24 万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7,026.44 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营运资
金减少等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440.90 万元,主要系公司资金困难减少
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8,545.46 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融资困
难,无法筹集到足额营运资金等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收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辽源中院”)《通知书》。《通知书》提到,2019 年 9 月 6 日,辽源中院
收到申请人刘明英、李春霖向辽源中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申请对本公司
进行破产重整。辽源中院决定自 2019 年 9 月 9 日启动对本公司的预重整程序并
指定吉林省启明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临时管理人,2019 年 10 月 28 日,辽源中
院发出通知【(2019)吉 04 破申 6-3 号】,明确辽源中院决定停止临时管理人
工作。公司能否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仍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仍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辽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辽府办函〔2019〕30 号),辽源市人民政府为
顺利推进公司重整工作,妥善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
定,决定成立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处置工作组。工作组组长为常务副
市长蔡宏伟,副组长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凤林
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岳斌,工作组成员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市委
网信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
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社保局、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各职能部门
主要领导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工
作组的总协调部门,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共同推进重整工作。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19 年 11 月 29 日沈阳中院指定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沈阳利源破
产重整管理人,管理人已进入沈阳利源现场并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对沈阳利源公
章、印鉴、证照等资料的交接工作,并接管了各项资产和业务的管理权,公司已
不再控制沈阳利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沈阳利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根据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辽 01 破 27-5 号)称“经
部分债权人的申请,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管控的影响,本院决定延后召开沈阳利
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
点另行通知。会议延期期间,债权申报正常进行”。截至目前,公司债权申报仍
在进行中。
    公司为走出困境,向政府寻求帮助。吉林省人民政府和辽源市人民政府积极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2019 年 1 月 22 日吉林省国
有投资平台公司与辽源市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共同设立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晟达”),2019 年 1 月 30 日智晟达的全资子公司辽源市智
晟达福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晟达福源”)与公司签订《产品委托加工合
同》,智晟达福源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为公司纾困提供有力支持。《产品委托加
工合同》得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自 2019 年 6 月起公司通过智晟达纾困后全面恢复生产经营,公司开始逐步
调整经营模式,在原有的采购-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基础上增加受托加工业务。
当期实现受托加工费收入约 3,777 万元。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与智晟达福源
续签《产品委托加工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续期一年,自 2020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止,同时,智晟达福源表示继续对公司纾困,支持公司恢
复生产经营。


    特此报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