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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利源: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0-11-2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精制”)目前已严

重资不抵债,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财务状况

已陷入困境。如果利源精制进行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

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为挽救利源精制,避免其破产清算,

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做出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生的成本。因

此,《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

整计划”)将对利源精制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

二、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

行表决。出资人组由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利源精制股东及/或股权继承人组成。上述股东及/或股权继承

人在 2020 年 12 月 4 日出资人组会议股权登记日后至重整计划规定的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等原因导致持股

情况发生变动的,本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

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继承人。

三、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以利源精制现有总股本 12.15 亿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9.22 股的比例转增约 23.35 亿股,转增后利源精制总股本将扩大至

35.50 亿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

认的数量为准)。上述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由全体股东无偿让

渡,其中 8 亿股由重整投资人中的重庆秦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重庆秦川”)及/或其指定的关联方有条件受让,5.5

亿股由财务投资人按照 1 元/股价格受让,剩余约 9.85 亿股股票将按

照本重整计划规定用于抵偿债务。

      2.受让转增股票条件

    (1)提供 6 亿元资金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以资产评

估值承接低效资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在公司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协助公司进行产品升级,开发

动力电池箱、汽车零部件等轻量化产品,并助力公司进入主要汽车厂

商的供应链体系;

    (3)协助公司引进高端技术开发团队,提升合金强度,致力于

开发航空级高强度合金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3.锁定期安排

    为保障利源精制重整后股权结构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增强各

方对利源精制未来发展的信心,本重整计划对受让转增股票的主体设

定锁定期。重庆秦川及/或其指定的关联方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向关联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利源精制股票;财
务投资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向关联方以外的第三

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利源精制股票;债权人等其他受让转增股票的主体

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利源精制股票。

    根据上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利源精制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绝对数量不会因本次重整而减少。在重整完成后,利源精制的基本

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并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重回良

性发展轨道,全体出资人(包括受让转增股票的债权人)所持有的利

源精制股票将成为真正有价值的资产,有利于保护广大出资人和受让

转增股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