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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利源:管理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2020-11-26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 利源             公告编号:2020-101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H4 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辽源中院”)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下发(2019)吉 04 破申 6 号《民事裁定书》和(2019)吉 04 破申 6-2 号
《决定书》,裁定受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精制”)
重整,并指定利源精制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吉林利源精制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在辽源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利源精制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制作了《吉林利源精
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
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会上将审议表
决《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以下简
称“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因网络投票系统技术设定限制,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将
显示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管理人现予
以特别说明。
    现将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11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五。
    4.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0年12月4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权继承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其他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列席会议。
    5.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 5729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表决《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方案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
     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表决,经参与表决的
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
  1.00                                                                 √
           益调整方案》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或其他可以证明对利源精制享有股权的合法手续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如以信函
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出资人组会议”字样,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5: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
时间为准。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 5729 号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36200
     2.登记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3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金鑫
    电话:0437-3166501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5.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
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出资人组会议。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

    出资人组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自理。



    五、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授权委托书
     3、利源精制出资人组参加会议回执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1月25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 362501,投票简称为“利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出资人组会议召
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
  表本人/单位出席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意 对 权
                                                                     栏目可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
1.00                                                                     √
       调整方案》
  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
  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写“√”,
  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写“√”,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
  内相应地方填写“√”。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结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6
附件三: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出资人组会议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拟参加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
       姓名

  或法人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企业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持有股数



   电子邮箱                                  本人出席             □是□否


联系地址和邮编



       备注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可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回执接收日期和接收地址详见《管理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中“四、会议登

    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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