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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利源: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2020-12-09  

                        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ST 利源            公告编号:2020-106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H4 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辽源中院”)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下发(2019)吉 04 破申 6 号《民事裁定书》和(2019)吉 04 破申
6-2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
源精制”)重整,并指定利源精制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吉
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管理人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重整进展披露如下:
    一、 债权申报情况
    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接受公司债权人的
债权申报,并积极同债权人交流。截至目前,共有 215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
权,申报金额合计约 119.02 亿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
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
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
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
行使权利。”
    二、 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安排,公司将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由公司股东审议并表决《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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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详见管理人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
披露的《管理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和《重
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以下简
称“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经管理人同有关方面沟通,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将显
示为“利源精制出资人组会议”,不再显示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管理人现予以特别更正和说明。
    三、 风险提示

    1.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
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并将积极配合做好重整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披露之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
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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