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利源:管理人关于出资人组表决结果的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 利源 公告编号:2020-107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H4 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出资人组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辽源中院”)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下发(2019)吉 04 破申 6 号《民事裁定书》和(2019)吉 04 破申 6-2 号
《决定书》,裁定受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精制”)
重整,并指定利源精制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吉林利源精制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八十
五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
事项进行表决。《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
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必须设立出资人
组,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由股东对此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经法院同意,2020 年 12 月 11 日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对《吉林利源精制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出席出资人组
会议的所有公司股东均有表决权,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即为该组通过《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ifo.com.cn)披露的《吉
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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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和《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106)。
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 14:00 在吉林省辽源市西
宁大路 5729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完成了既定议程,并由
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参会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381,446,99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1.3991%。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数 99,906,4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3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281,540,5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1752%。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
决通过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381,446,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1,065,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
组会议之法律意见书》,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出资人
组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风险提示
1、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
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
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进入重整程序后,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将积极配合做好重整工作。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
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债权人会议已经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的《吉林
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有关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事项实施后,公司股票是否做除权处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尽快组
织中介机构对是否除权进行论证。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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