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利源: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0年度消除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 利源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H4 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
及事项在 2020 年度消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所”)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20]2237 号),公司董事会就 2019 年
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情况作出
如下专项说明: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形成的预计负债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十三)预计负债”所述,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利源”)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破产重整,并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被管理人接
管,自此公司丧失对沈阳利源的控制权。利源精制公司为沈阳利源账面余额为
145,505.53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依据上述担保余额和参考类似破
产重整案例并咨询律师专业意见,估计可能承担的损失率计提预计负债
130,954.98 万元。我们对公司计提的预计担保损失实施了查验保证合同、复核清
偿比率、重新计算、访谈管理层等审计程序,但鉴于沈阳利源上述债务存在以自
有资产抵押,债权人在破产重整过程中享有抵押资产价值的优先受偿权,截止审
计报告日,沈阳利源债权审查仍在进行中,我们未能获取沈阳利源经批准的重整
计划,因而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依据账面担保余额计提的预计负债的准确性。
2、对沈阳利源审计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范围变更”所述,因利源精制公司的子公司沈阳利
源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并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被管理人接管,自此利源精制公
司不再拥有沈阳利源的财务与经营控制权,利源精制公司将沈阳利源 2019 年
1-11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范围。对沈阳利源截止 2019 年 11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报告期内公司并未针对沈阳利源公
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完成梳理和完善,同时,我们通过实施的函证等实质性审
计程序也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沈阳利源纳入合并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准确性。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4、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939,163.3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42,610.50 万元。由于无法支付
到期债务等原因,发生涉诉事项,多项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或冻结。2019 年 9
月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并进入预重整程序。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利源精
制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利源精制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
二、4、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中披露了管理层针对上述事项的改善措
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19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
1、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形成的预计负债的准确性
我们认为,形成上述保留意见事项的基础主要是由于原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
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利源”)引起,如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
注“十二、1、债务重组”所述,2020 年 11 月 5 日,辽源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利
源精制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利源精制清算组担任利源精制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重整期间,利源精制公司为沈阳利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债
权人向利源精制管理人申报了债权,该项债权经过管理人审查并经辽源中院裁定
确认。2020 年 12 月 11 日,辽源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2020 年 12 月 31
日,辽源中院裁定确认利源精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因此,对沈阳利源担保
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对利源精制公司的影响已确定。因此,该保留意见事项的影响
已消除。
2、对沈阳利源审计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认为,形成上述保留意见事项的基础主要是由于原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
引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沈阳利源重整仍未完成,仍由管理人控制,本
报告期不合并沈阳利源财务报表,因此,该项沈阳利源事项对利源精制公司的影
响已消除。
3、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认为,形成上述强调事项段的基础主要是利源精制公司上期财务报告巨
额亏损、已资不抵债、多项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或冻结,且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重整并进入预重整程序等事项或情况引起,如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二、1、
债务重组”所述,利源精制公司破产重整已计划执行完毕,通过执行重整计划,
取得投资款 11.5 亿元,并偿还债务,报告期末,利源精制公司流动比率上升至
2.00,资产负债率下降至 39.66%,偿债能力有较高保障;公司陆续解封了银行账
户和生产设备,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变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调整更换
治理层及管理层,积极开拓业务签订新的订单。基于上述经营现状,利源精制公
司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影响已消除。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准所对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发表保留意见
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