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8-10-31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许成富 周世权 王 珈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