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搜于特 股票代码:002503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鸿 通讯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 1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18 年 11 月 3 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搜于特、公司 指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 兴原投资 指 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 前海瑞盛 指 深圳前海瑞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马鸿将其持有的搜于特154,625,300股股份转让给前海瑞盛的行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为 本报告书 指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马鸿,男,中国国籍,通讯地址为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 1 号,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 马鸿先生不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马鸿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马鸿先生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拟通过协议转让部 分公司股份的方式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 义务。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一)前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4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 198,412,698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鸿先生未参与认购,导致其直接持股比例由 50.34%被动 减少至 43.88%,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 22.28%被动 减少至 19.42%,持股数量保持不变。 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为给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与前海瑞盛 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马鸿先生同意向前海瑞盛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 154,625,3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 本次交易以《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的前一交易日(2018 年 11 月 2 日)公 司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基准,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 2.41 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转让引起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56,920,788 43.88% 1,202,295,488 38.88% 马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9,230,197 10.97% 184,604,897 5.97% 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17,690,591 32.91% 1,017,690,591 32.91%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双方 卖方:马鸿 买方:深圳前海瑞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数量及股比 买方在本交易中,受让的卖方马鸿持有的目标公司搜于特公司的股份数量总 计为 154,625,300 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约占搜于特公司总股本的 5.00%。 3、股份转让 3.1 本 交 易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2.41 元 , 对 应 交 易 对 价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72,646,973.00 元(“交易对价”)。 3.2 付款安排: (1)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 首期款(交易对价的 55%)计人民币 204,955,835.15 元; (2)在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后 5 个工作日内,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卖方支 付剩余股份转让款(交易对价的 45%)计人民币 167,691,137.85 元; 3.3 卖方应在收到首期款后 15 工作日内配合买方就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股份 的转让完成过户登记。 3.4 因本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负和规费,由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4、双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4.1 本协议双方均保证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 履行本协议,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政府规章,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4.2 本协议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对方,开展和完成与本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中国法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3 卖方保证:(1)在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前,未就标的股份设置质押或 其他第三方权利限制,标的股份亦未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采取查封、扣押等强 制措施,其将积极配合买方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2)截至本协议签订 7 日,卖方不存在未向公众披露的借贷、担保或其它负债。 4.4 买方保证,其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卖方支付交易对价。 5、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卖方签字以及买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马鸿先生共持有公司 1,356,920,788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43.88%,其中累计质押股份 1,191,9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4%,占马鸿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 87.84%。 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五、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1、马鸿先生曾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马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曾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离 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尚在 严格履行中,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马鸿先生曾于 2015 年 8 月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承诺在增持完 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拟通过协议转让部 分公司股份的方式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 本次协议转让后,马鸿先生持有公司 1,202,295,488 股股份,其一致行动人 广 东 兴 原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600,522,764 股 股 份 ,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802,818,25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30%。马鸿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8 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鸿 签字: 日期:2018 年 11 月 3 日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马鸿先生身份证明文件; 2、《股份转让协议》;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址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 1 号 电话:0769-81333505 传真:0769-81333508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 股票简称 搜于特 股票代码 002503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鸿 不适用 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股票种类:A 股 持股数量:1,356,920,788 股 持股比例:43.88%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A 股 变动数量:-154,625,300 股 变动比例:-5%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 是 □ 否 √ 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 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是 □ 否 √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鸿 签字: 日期:2018 年 11 月 3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