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8-127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 1 号公司总部 2 栋一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09,721,8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7532%。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07,929,2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的 61.695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7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792,6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8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
表决结果:1,909,455,988 股同意,265,906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241,382 股同意,265,906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17%。
(二)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909,455,988 股同意,265,906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
(三)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909,455,988 股同意,260,106 股反对,5,8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241,382 股同意,260,106 股反对,5,80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17%。
(四)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909,455,988 股同意,265,906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241,382 股同意,265,906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曹蓉律师、刘燕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