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8-11-27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3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之一)
独立董事签名:
周世权 王 珈
2018 年 11 月 26 日
(此页无正文,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之二)
独立董事签名:
许成富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