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1-09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1-003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
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由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
由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预计自公司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对子公司总
担保额度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049: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0-057: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因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止。公
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对该最高
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各方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东莞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0 年度,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 40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合同签署日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366,1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合同签署日后(截至 2021 年 1 月 8 日),
可用担保额度 351,1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合同签署日前,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
额为 22,355.69 万元人民币;本次合同签署日后(截至 2021 年 1 月 8 日),子公司对公
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36,354.51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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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马鸿
成立时间:2005 年 12 月 05 日
注册资本:309,250.5396 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
布料、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
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
纸浆、化工原料及化工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
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肉类、木材及木材制品;互联网零售;贸
易经纪与品牌代理;仓储服务;餐饮服务;软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商业保理服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融资租赁;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供应链管理;冷链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31,561.99 1,232,368.38
负债总额 554,998.12 635,652.91
净资产 544,346.88 564,477.73
利润表项目 2019 年度(经审计) 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92,399.15 576,636.81
利润总额 29,000.28 5,971.99
净利润 20,755.96 6,023.35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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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15,000 万元
4、授信额度有效期: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止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
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供应链公司本次为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
净资产 544,346.88 万元人民币的 2.76%。本次合同签署日后(截至 2021 年 1 月 8 日),
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34,000.0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公司累计提供的
担保额度为 48,9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额度占公司 2019 年经
审计净资产 544,346.88 万元人民币的 51.97%。
本次合同签署日后(截至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91,402.98 万元人民币,合计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 544,346.88 万元人民币的
16.79%。
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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