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8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发生,是基于
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转让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金 征 陆继强 何 君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