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1-07-29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49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
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欣牧业”)和安欣牧业控股子
公司广西安欣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安欣”)的通知,安欣牧业拟为广
西安欣融资事宜提供反担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二级子公司广西安欣向柳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化支行申请贷款 980 万元,贷款期限 1 年,该笔贷款由河池市小微
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欣牧业为广西
安欣本次借款事项向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
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已经安欣牧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反担保对象: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04 日
住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 4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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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韦启扬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小微企业等提供准公益性融资担保服务;开展借款担保,贷款
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发行债券担
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兼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
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以自有资金投资;经自治区行业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34,256.22 万元,
负债总额 2,122.1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20.63 万元,净资产 32,134.09 万元,
营业收入 2,180.82 万元,净利润 1,076.47 万元。
截止 2021 年 0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34,558.54 万元,负债总额
2,171.0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69.53 万元,净资产 32,387.51 万元,营业收
入 884.69 万元,净利润 298.86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广西安欣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07 月 10 日
住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中国(大化)红水河长
寿养生电子商务城二楼
法定代表人:成志军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动物无害化处理;饲料生
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供港澳活畜禽经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
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
(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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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
畜禽粪污处理;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鲜肉零售;
鲜肉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饲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
合微生物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
草种植;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饲料生产
专用设备销售;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2,526.14 万元,
负债总额 175.6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5.63 万元,净资产 2,350.51 万元,营
业收入 5,252.51 万元,净利润 876.11 万元。
截止 2021 年 0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2,791.97 万元,负债总额 634.8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07.90 万元,净资产 2,157.16 万元,营业收入 1,492.69
万元,净利润-193.34 万元。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西安欣牧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金额:98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催
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
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电讯费及其他费用等)以及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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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利息及其他款项等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债务人代偿之日起 6 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3.95 亿元, 担保额为外币的,按照 2021 年 7 月 28 日的汇率折算),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7.9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安欣牧业股东大会决议;
2、安欣牧业与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
同。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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