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15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87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下午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2188 弄 25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徐洪林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部分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地提供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以上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