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12-2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6.5 亿元人
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
保荐机构”)作为鹏都农牧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3 号)核准,公司获准
向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88,888,88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9,999,998.4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432,500.3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92,567,498.0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15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位
后,上述款项已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已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缅甸50万头肉牛养殖项目 83,000
瑞丽市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2,000
补充流动资金 54,256.75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合计 159,256.75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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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6.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自 2020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6.5 亿元人民币。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将上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6.5 亿元人民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显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9,337,183.69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募集
资金 6.5 亿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使缅甸 50 万头肉牛养殖项目的
实施进度受阻,建设周期延长。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
及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
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
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
目进程。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公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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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如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三)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
五、审议程序
2021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
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
人民币 6.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5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及子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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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 6.5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
过 12 个月,公司已承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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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都农牧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 明 侯海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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