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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都农牧: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3-02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鹏欣农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

 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2-071)。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

业”)、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拉萨经

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汇实业”)自前述减持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3,742,61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自前述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

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458,983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 0.52%)。

    公司于近日收到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鹏欣农业、厚康实业、和汇实业出

具的《告知函》,鉴于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鹏欣农业、厚康实业、和汇实业

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同时其减持股份数量亦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1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鹏欣农业在减持计划

  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股东名 减持方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
                        减持期间
  称        式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和汇实 大宗交     2022 年 11 月 30 日
                                                   2.48         29,450,000        0.46%
  业        易    ~2022 年 12 月 1 日
和汇实 集合竞       2023 年 2 月 20 日
                                                   2.90         27,850,000        0.44%
  业        价    ~2023 年 3 月 17 日
厚康实 大宗交
                    2022 年 12 月 1 日             2.49          4,008,983        0.06%
  业        易
厚康实 集合竞       2023 年 2 月 22 日
                                                   2.86         32,269,520        0.51%
  业        价    ~2023 年 3 月 17 日
                       合计                                     93,578,503       1.47%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82,005.46        12.87 78,377.61            12.30
                 其中:无限售条件
  厚康实业                           82,005.46        12.87 78,377.61            12.3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1,279.17            3.34 15,549.17          2.44
                 其中:无限售条件
  和汇实业                           21,279.17            3.34 15,549.17          2.4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03,284.63        16.20 93,926.78            14.74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3,284.63          16.20 93,926.78            14.74
                       股份

                                         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 5 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八楼
       住所
                      18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 5 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八楼
       住所
                      1819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 日~2023 年 3 月 17 日
股票
            鹏都农牧                   股票代码                     002505
简称
变动
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
                                                      是□   否√
          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股等)
       A股                       9,357.85                           1.47%

      合   计                    9,357.85                           1.4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上海鹏欣(集团)有
                         69,680.43                10.93      69,680.43           10.93
      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69,680.43                10.93      69,680.43           10.93
        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3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
                        118,146.23       18.53    118,146.23       18.53
  (集团)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18,146.23       18.53    118,146.23       18.53
        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区厚康实业有限公         82,005.46       12.87     78,377.61       12.30
        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82,005.46       12.87     78,377.61       12.30
        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区和汇实业有限公         21,279.17        3.34     15,549.17        2.44
        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1,279.17        3.34     15,549.17        2.44
        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291,111.28       45.67    281,753.43       44.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91,111.28       45.67    281,753.43       44.20
        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
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的承诺、意向、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
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4
按照《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的
                                       是□ 否√
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厚康实业、和汇实业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鹏欣农业、厚康实业、和汇实业出具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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