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董事会对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3-04-29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对鹏都
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鹏都农牧”)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兴华审字(2023)第 410161
号),并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字(20223)第 410162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一)保留意见具体内容
中兴华所对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的保留意见事项表述如下:
鹏都农牧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与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进口牛框架协
议》,总价 33.92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末预付 8.75 亿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款项尚未归还。中兴华所对上述相关资金收支执行了检查相应
的银行流水、收付款相关的资料,对相关公司和人员进行访谈,以及函证等审
计程序,仍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判断预付资金款项性质和商业
合理性,中兴华所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
响。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1、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中兴华所在执行鹏都农牧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以鹏都农牧营业
收入的 1%计算了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1.90 亿元。上年度由
于盈利,确定重要性水平是以税前利润的 5%来确定。
2、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及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累计起来
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是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
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本期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虽对 2022 年度本期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
但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仅限于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仅影响财务报表
预付款项以及相关特定损益科目的披露金额,上述事项不涉及鹏都农牧的主要
业务,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中兴华所认为上述事项对财
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中兴华所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中兴华所认为,鹏都农牧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强调事项
中兴华所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鹏都农牧对个别供应商的管
理存在缺陷,导致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末预付 8.75 亿元的预付资金款项性
质和商业合理性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对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
的审计意见。
三、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支付的预付款是按照公司与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约定的
《进口牛框架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并完成了境外选牛的工作。受公
司牧场建设进度低于预期等原因的综合影响,进口牛的工作未能按照计划实
施。虽然公司积极配合中兴华所的审计工作,但很遗憾没有完全达到审计工作
要求。中兴华所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高度重
视,尊重其独立判断,并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二)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说明
中兴华所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将高度重
视,积极采取充分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切实有
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严格督
促公司管理层落实整改措施,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对牧场建设进度和进口牛数量进行重新核算匹配,对于不符合公
司牧场建设计划的预付款进行退回。
2、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资金支出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流程,严控应
收及预付账款,防范财务和经营风险。
公司后续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董轶哲 沈伟平 严东明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江百灵 王起山 张利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