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鹏都农牧: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2023-04-29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1-2


二、附表                 3-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3)第 410029 号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鹏都农牧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3)第 410161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要求,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鹏都农牧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认为由于中兴华审字(2023)第 410161 号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
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可能产生的影响外,鹏都农牧编制的汇总表符合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鹏都农牧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为了更好地理解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第 1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