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 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多 年来一直为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 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同意将 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程源伟 王建新 王志勇 蒋和体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